[分配]华凯易佰(30059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4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1,229,3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000,000股后的股本385,229,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307,332.2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 = 、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385,229,329股*2.50元/10股=96,307,332.25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10=96,307,332.25元/391,229,329股*10=2.46165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96,307,332.25元/391,229,329股=0.246165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6165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原有总股本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385,229,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307,332.2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8,120,840股和注销回购股份5,011,3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4,361,469股变更为391,229,329股。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已对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形及相应调整原则作出安排。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1,229,3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000,000股后的股本385,229,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307,332.2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1 10 0.50 1 1 1 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6,00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8,120,840股和注销回购股份5,011,300股,404,361,469 391,229,329 公司总股本由 股变更为 股。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时,已对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形及相应调整原则作出安排。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确定的调整原则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2、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385,229,329股*2.50元/10股=96,307,332.25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96,307,332.25元/391,229,329股=0.246165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6165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A座1610 咨询电话:0731-851376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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