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杉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9:05:39 中财网
原标题: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就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婷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安排,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维集团”)于2026年6月18日完成对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并与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92,276,8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所对应的表决权。皖维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皖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6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606,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杉杉集团、朋泽贸易与皖维集团在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方面保持一致行动。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朱胜利先生、陶勇先生、刘帮柱先生、秦建辉先生、庄巍先生、李凤凤女士、朱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向阳先生、李喜峰先生、陈爱华先生、赵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爱华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于2026年7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提名朱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陶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提名刘帮柱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提名秦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提名庄巍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提名李凤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提名朱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提名周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提名李喜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关于提名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关于提名赵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20日在宁波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选举独立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胜利: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至2024年4月,历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合肥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安徽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24年4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胜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胜利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陶 勇: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2026年3月,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广西区域总裁,浙江区域总裁。2026年3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维专班负责人。

陶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陶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帮柱: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帮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帮柱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建辉: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2017年10月至2025年10月,历任北京元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公司原阳县通航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部长兼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事业部总法律顾问,通用技术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5年10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

秦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建辉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庄 巍: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2008年4月至今,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同时于2018年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兼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85.85万股。庄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巍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凤凤:女,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8月至2021年2月,历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企划部副部长、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凤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3.70万股。李凤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凤凤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志勇: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党派,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偏光片行业专家。2004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偏光板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7万股。朱志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志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向阳: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全球前2%终身科学影响力科学家,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委员,低碳有色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新能源材料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轻金属及工业电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有色冶金系系主任;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多门学科的责任教授,学科带头人。目前兼任A股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向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向阳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喜峰:男,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民革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物理电子学博士。2008年11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现任上海大学新型显示技术及应用集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李喜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喜峰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爱华:男,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2013年9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A股上市公司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股上市公司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爱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爱华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永清: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英国伯明翰大学商法硕士,一级律师。2000年1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宁波市人大常委、宁波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大学硕士生兼职导师,浙江万里学院兼职教授,浙江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赵永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永清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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