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20:56:20 中财网
原标题:皖维高新: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4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即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由“预计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预计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如下: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 树脂项目365,629.54260,000.00
2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 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66,129.4140,000.00
合计431,758.953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 树脂项目365,629.54200,000.00
2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 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66,129.4130,000.00
合计431,758.9523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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