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 城D-2-4-1.D-2-4-2地块)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花香、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16,65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宁花香女士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东创数智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对象已出具承诺,自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即2026年2月10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包括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发行人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A 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届时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二)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风险 受政策、行业规范及宏观环境影响,国内减隔震市场推进不及预期。即便新增市场得以形成,市场竞争态势也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最终能够获取的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这无疑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未来几年,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仍将是影响减隔震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 相关政策推进节奏与执行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发展及公司业绩增长带来一定风险。 (二)新业务注入与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依托新实际控制人资源优势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相关业务注入、市场拓展及产业化落地尚需一定周期。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迭代或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业务整合、运营管理未达预期,可能导致新业务开拓进度缓慢、盈利贡献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发展战略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实际控制人管理风险 自2025年10月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布局及发展战略将由新实际控制人主导。若新实控人在公司治理、业务整合、战略执行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协同,或管理经验、资源整合能力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新老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股东利益。 (四)控制权稳定风险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其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8.12%。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其控制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完成,则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113.42万元、-14,103.90万元和-11,737.93万元,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亏损。公司根据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在减隔震新兴市场及自身优势领域的投入,最大程度地降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新实际控制人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努力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若相关业务拓展、管理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实施不到位,或新业务注入与拓展效果不及预期,仍然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六)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6,731.33万元、71,314.55万元和50,585.4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6.60%、41.57%和34.40%,占比较高。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企业,受市场环境的综合影响,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状况。为缓解下游客户的资金压力,尤其是针对大型央企及国有施工集团等重要客户,公司在报告期之前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信用政策。这一举措虽有助于维护客户关系,但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显著延长、前期应收款余额较大。 尽管公司近年加大催收与管控力度,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已持续下降,但倘若未来建筑行业景气度出现大幅下滑,市场环境持续恶化,大型央企及国有施工集团的资金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其偿债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在此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显著增加,进而使公司面临应收账款无法足额回收的潜在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5,375.09万元、-6,960.13万元和-6,808.16万元,各年均发生较大金额经营性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同时,公司2024 2025 1,650.27 3,125.89 年、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万元和 万 元,主要系母公司办公写字楼以及子公司河北震安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发生减值所致。 受下游市场环境不利波动及竞争激烈影响,导致公司部分经营资产面临减值影响,未来若市场环境未改善或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仍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合计持有公司5,00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5,007.2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华创三鑫的股份质押主要系其为东创技术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所致。 华创三鑫的股份质押未约定平仓措施,仅约定了公司股价下跌至一定程度后的追保措施。当期公司股价高于追保线,但由于公司股价不仅受公司基本面影响,还受到宏观经济、国家和产业政策以及证券交易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股价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控股股东、借款人和实际控制人无法及时履行追保义务或做出相应安排,则控股股东所质押公司股份可能被质权人依法处置,进而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2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二、特别风险提示................................................................................................4 目 录...........................................................................................................................7 释 义...........................................................................................................................9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1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9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内容..............................................................35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2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44七、同业竞争情况..............................................................................................46 ..........................................48 八、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情况 九、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51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5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58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3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65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5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5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6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66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8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75三、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75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76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77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77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77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77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77五、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78 六、历次募集资金运用......................................................................................78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95 ..................................................................................95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98 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0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0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104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105 ........................................................................106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四、保荐人总经理声明....................................................................................107 五、保荐人董事长声明....................................................................................108 六、律师声明....................................................................................................109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10 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11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创三鑫持有发行人50,072,944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8.12%,李涛持有发行人47,754,03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17.28% 33,154,923 总额的 。同时,李涛放弃其所持发行人 股股份表决权,占发 行人股份比例的12.00%。因此,李涛持有未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28%。除上述股东外,发行人股份较为分散,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因此,华创三鑫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华创三鑫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东创技术持有华创三鑫100%股权,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为东创技术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发行人50,072,944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8.12%,亦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宁花香女士与周建旗先生系合法夫妻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宁花香,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花香女士的主要经历为:1992年至1995年,任湖南省洞庭氮肥厂技校老师;1995年至1997年,任湖南省洞庭氮肥厂子弟学校老师;2000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美丽狮汽车美容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2010年,任上海市都乐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建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4年,任深圳市建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20年,任广东建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2020年,历任深圳市东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东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至今,任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建旗,男,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1年本科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1997年硕士毕业于中南大学。1991年7月至1994年,任湖南磷化工总厂质监处技术员;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0年至2012年,历任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2026年,任深圳市南方博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2025年6月17日,昆明振华及北京凯韦铭与东创技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东创技术以人民币61,608万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100%股权。 同日,李涛先生与东创技术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放弃其所持有的发行人12%股份的表决权。根据该协议,李涛放弃表决权的期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终止、解除或失效之日止。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协议将自动终止:“(1)华创三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与李涛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差额超过12%(含本数); 2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变更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该期限届满前可由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延长);(3)各方就表决权放弃的终止达成书面协议; (4)宁花香、周建旗实施股权转让等行为导致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 同时,李涛先生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至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之日期间,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025年6月21日,东创技术及李涛先生披露了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东创技术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华创三鑫的全部股权,间接持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震安科技50,072,9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8.12%;同时,上市公司股东李涛放弃其所持上市公司33,154,923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12.00%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创技术将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100%股权,东创技术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5年10月30日,发行人披露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完成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华创三鑫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创三鑫已全部质押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8.12%,其股权质押及融资情况如下:
(2)约定质权实现情形 根据华创三鑫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实现的情形为: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财产,以实现质权: ①债务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②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③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④发生本合同双方约定可以处分质押财产的其他情形的。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华创三鑫未实际开展业务。本次质押股份的债务人为东创技术,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东创技术不存在不良及违约贷款、失信被执行等情形,最近一年无大额债务逾期及重大债务相关诉讼仲裁,资信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同时,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个人信用良好,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及不良违约记录,亦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信状况正常,具备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应债务清偿的能力。 (4)股份质押的补仓线情况 华创三鑫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未设置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平仓线。根据东创技术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合同》:质押给贷款人的震安科技股票补仓线为100%,质押率如超过100%,借款人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贷款人存单质押、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使股票质押率不高于70%。公司股价按照5日、20日、60日均价孰低计算。 根据相关质押金额测算,公司股价需下跌至每股8.59元及以下方才需要追加保证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最近5日、20日及60日股票均价均远高于该补仓线所对应的股价。因此,预计未来因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而需要东创技术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贷款人存单质押、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从而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较低。 (5)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为防范因股份质押需要东创技术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贷款人存单质押、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而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以及东创技术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具体为:①及时足额清偿债务。东创技术将按照与债权人的约定,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及时、足额偿付债务本息,确保不发生违约事件,不触发质权实现条款。 ②设置股票质押警戒线。东创技术已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盯市,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变动,若因市场出现极端情况而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或者提前与相关质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③加快资金回笼,预留充足资金。东创技术将加快资金回笼,预留充足资金以应对各种风险,避免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处置。 ④东创技术及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东创技术已针对其偿还并购贷款行为出具承诺:“(1)本公司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震安科技股份质押的能力,确保华创三鑫名下的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华创三鑫以及宁花香、周建旗对震安科技的控制权,确保该等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2)若华创三鑫持有的质押股份触及补仓线或达到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本公司将采取提前偿还融资款项、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提供担保物等方式积极履行补仓义务,避免华创三鑫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被处置;(3)若震安科技股价下跌导致华创三鑫以及宁花香、周建旗对震安科技的控制权出现变更风险时,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增4 信措施,保证震安科技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如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优先处置本公司拥有的除华创三鑫以及间接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之外的其他资产。” 同时,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出具承诺:“如东创技术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本人将尽最大努力提供资助,积极筹措资金,利用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向东创技术提供财务资助,确保华创三鑫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不会被处置。”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质押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较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较低,且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为减隔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减隔震(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振)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二)主管部门、监管体系和行业主要政策及法规 公司产品可用于建筑减隔震和核电抗震,所处行业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1、建筑减隔震 (1)主管部门、监管体系
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1)主管部门、监管体系 国务院对核电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行整体把握,提供指导意见。根据2016年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电站属于需要经国务院核准的投资项目。除国务院外,核电行业主要受以下单位的监管:
1、行业概况 地震作为一种难以避免的自然灾害,其引发的震动对建筑物具有毁灭性破坏,会给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大量调查显示,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源于建筑物、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因此,建筑防震抗震研究一直是全球建筑工程师关注的重点,其中建筑减隔震技术成为打造高性能防震建筑物的关键课题。 20世纪90年代,全世界至少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建筑减隔震技术的研究,并在美、日、法、新、意等20多个国家修建了数百座减隔震建筑物。其中,日本是技术发展最快、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国家。2011年3月11日9.0级日本大地震中,大量减隔震建筑经历地震后不仅建筑本身完好,并且室内仪器设备均没有损坏,表现出优异的抗震性能,该地震大面积的验证了减隔震技术的有效性。发生在我国的雅安、通海等地震中,使用减隔震产品的建筑表现出优异的抗震性能。建筑减隔震技术由于其能够产生优越的抗震效果,已成为建筑抗震领域成熟有效的抗震技术。 重视和减隔震技术宣传普及度的提高,减隔震技术推广和应用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1年5月12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学校、医院等建筑在设计 与建设过程中,减隔震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前述政策颁布初期,市场规模的快 速扩大,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建筑减隔震行业,而后由于相关政策推进不及预 期、行业监管仍有完善空间,市场需求未达预期,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叠加 宏观经济承压下行环境,建筑行业整体需求疲软,下游核心客户(如房地产开 发企业、基建项目业主)受资金压力、项目开工率下降等因素影响,投资意愿 与项目落地能力双降。2024年1月,国务院颁布《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基建行业建设进一步放缓,减隔震行业景气度出现下 滑。 2、行业市场规模 (1)传统减隔震市场 传统减隔震市场主要依赖公共基础设施、医院和学校等建设。从全国市政 设施投资建设、医院建设和教育业固定投资等方面来看,近几年来国内公共设 施投资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前述行业不利影响亦向上传导至公司所处的 传统减隔震市场,使得传统减隔震市场景气度下滑。 ①公共基础设施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2015年至2021年度,全国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整体呈增长态势,并于2021年度达到峰值的2.34万亿元,当年增速为4.88%;从2022年度开始, 相关投资规模开始回落,至2024年度下降至1.78万亿元,较2021年度下降幅 度为12.29%。 ②医院数据来源: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度,全国医院新增床位数达到阶段峰值的43.16万张,当年增速约为7.6%;从2018年度开始,相关新增床位数持续回落,至2020年度降至26.46万张,增速同步下行;2021、2022年度在低位小幅波动,并于2023年度回升至34.16万张,增速有所反弹;2024年度则骤降至11.54万张,较2017年度下降幅度约73.26%。 ③学校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19年度,全国教育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阶段峰值的17.70%;2020、 2021年度虽略有下降,但仍维持在10%以上的较高增速区间;2022年度增速骤 降至5.40%;此后增速持续下行,至2024年度降至1.30%,较2019年度下降 幅度约92.66%。 (2)震振控制市场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高端制造业发展,如地铁上盖物业、数据中心、工业 厂房和设施等环境振动控制和设备振动控制领域的产品、技术需求将持续上升。 ①地铁上盖物业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2017至2024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持续推进,总线路长度超11,000 公里,已建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达55个城市,地铁上盖物业也随城市轨道交通 的逐步完善而稳步发展。 ②数据中心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数字化研究所(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