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8:30:06 中财网
【18:29 佳都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佳都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8.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 1月 20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月 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 1月 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 2月 1日及 3月 1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02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3月 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3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65%,购买最高价格为 5.20元/股,最低价格为 4.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5,300.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4 本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本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5,81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8.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609,392.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诚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诚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6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3月 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9%,最高成交价为 39.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77,260.00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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