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集成(603163):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20:32:23 中财网

原标题:圣晖集成: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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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02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股东投资金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1圣晖国际782.567986.6630
2苏州嵩辉97.791810.8300
3苏州圣展22.64032.5070
合计903.0000100.0000 
2019年 6月,圣晖有限的全体投资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同意圣晖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投资人以其拥有的圣晖有限截至 2019年 4月30日止的净资产折为 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股本(元)持股比例(%)
1圣晖国际51,997,800.0086.6630
2苏州嵩辉6,498,000.0010.8300
3苏州圣展1,504,200.002.5070
合计60,000,000.00100.0000 
2022年 8月 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915 号)核准,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不超过 20,000,000.00 股。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通过公开发行 A 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股东股本(元)持股比例(%)
1圣晖国际51,997,800.0064.9973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20,000,000.0025.0000
3苏州嵩辉6,498,000.008.1225
4苏州圣展1,504,200.001.8803
合计80,000,000.00100.0000 
根据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止 2023 年 6 月 14 日的总股本 8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1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5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增加股本人民币 20,000,000.00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股本(元)持股比例(%)
1圣晖国际64,997,250.0064.9973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25,000,000.0025.0000
3苏州嵩辉8,122,500.008.1225
4苏州圣展1,880,250.001.8803
合计100,000,000.00100.0000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圣晖国际,最终控股公司为圣晖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圣晖”) 。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3年 9月 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系统集成服务;机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无菌化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及相关设备安装;空气净化工程、消防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工业用开关电源转换器及部件的研发、制造;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以及建筑材料、无尘、无菌净化设备及相关设备、构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报表经本集团董事会于 2024年 3月 29日决议批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2023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年 12月 31日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集团于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香港 Acter”)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Acter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 Acter”)以新加坡元为记账本位币;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印尼 Acter”)以及 PT Acter Integration Technology Indonesia(“印尼合资”)以印尼卢比为记账本位币;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马来西亚Acter”)以马来西亚令吉为记账本位币;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单项金额超过 300万元的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账款单项金额超过 100万元的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集团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集团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集团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集团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c.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d.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组合、工程投标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特征实质上与 同类合同的应收账款 相同参照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组合 2)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 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 信用损 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 付合同现金流 量义务的能力很 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米经济状况 的预 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13. 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11(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风险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组合 2)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6个月(含 6个月)3.00
7-12个月(含 12月)5.00
1-2年(含 2年)10.00
2至 3年(含 3年)20.00
3至 4年(含 4年)50.00
4至 5年(含 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14.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 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确定组合的依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风险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其他应收款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应收社保等无风险款项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社保等无风险款项组合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1年)5.00
1至 2年(含 2年)10.00
2至 3年(含 3年)30.00
3至 4年(含 4年)50.00
4至 5年(含 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3)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15. 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11(6)金融工具减值。

16. 存货
(1)分类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存货包括施工物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7.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四、11(6)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18.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9.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房屋建筑物205-104.5-4.75
2土地使用权36.75 2.72
21.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房屋建筑物10-205-104.50-9.50
2运输设备4523.75
3办公及电子设备3531.67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2.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集团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以成本计量,并在预计使用期限内平均摊销。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计算机软件
购入的计算机软件按购入和使该特定软件投入使用而产生的成本为基准作资本化处理。相关成本于 2-10年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与计算机软件程序的维护相关的成本于产生时确认为费用。

(3)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集团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集团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6.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外的其他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比重,按比例抵成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指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8.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0.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及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是公司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期权计划为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增值权计划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本集团股份数量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该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通过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修改和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处理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仍应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1. 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本集团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企业发行的同期债券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2.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返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对于经合同各方批准的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本集团区分下列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即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或在货物装船后,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确认收入。

2)工程建造收入
客户在工程施工建造过程中即控制该商品。在该类合同下,相关商品是按照客户的特定要求施工的,如果客户终止合同,本集团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因此,本集团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与工程建造相关的收入和成本。本集团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如果已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认收入但尚未出具账单,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资产。

33.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集团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集团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5. 租赁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集团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a.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集团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四、24和四、31。

(4)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租赁均为经营租赁,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 专项储备
2022年 11月 21日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发布并开始执行,本集团根据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该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7.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的中,本集团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38.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的方式、生产产品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9.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收入的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建造合同收入在一段时间内确认。工程建造的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于合同结果和履约进度的估计。如果实际发生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2)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
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因此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估计的变化而发生变动,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可使用年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5)所得税费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0. 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2021年 12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集团自 2021年 12月 30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执行这两项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名称和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金额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1,135,468.71元;递延所得税
(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2023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二届 负债影响金额 1,316,653.59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元;未分配利润影响金额-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177,717.08元;少数股东权益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
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影响金额-3,467.80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提供技术服务、销售货物等计征 3.00-13.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征 5.00、7.00
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征 3.00、2.0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因纳税主体而异
房产税 房产自用,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1.20、12.00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在营改增前开工的项目,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征收率为 3% 。

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税项根据当地税收法规计算确定。

注 1:本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税种 计税依据 2023年 2022年
本公司 中国大陆
15% 25%
圣晖工程技术 (深圳) 有限公司 (“深圳圣晖”) 中国大陆 25% 25%深圳市鼎贸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鼎贸”) 中国大陆 25% 25%
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香港 Acter”) 中国香港
16.5% 16.5%
Acter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 Acter”) 新加坡 17% 17%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 (“印尼 Acter”) 印度尼西亚 22% 22%PT Acter Integration Technology Indonesia (“印尼合资”) 印度尼西亚 22% 22%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马来西 Acter”) 马来西亚24% 24%
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越南圣晖”) 越南 20% 20%Acter Technology Co., Ltd. (“泰国 Acter”) 泰国 20% 20%
2. 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 2023年 11月 6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32006213,有效期三年 2023年至 2025年)。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23 年 1 月 1 日,“年末”系指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年” 系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1,054,977.35 2,510,187.35
银行存款 708,941,745.68 539,829,910.94
其他货币资金 12,499,607.35 7,895,104.70
合计 722,496,330.38 550,235,202.99
库存现金中包含 1,044,790.00元数字人民币。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75,264,850.68 79,294,798.84
合计 75,264,850.68 79,294,798.84
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2,499,607.35 7,895,104.70
保证金
合计 12,499,607.35 7,895,104.7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22,119,888.89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结构性存款 122,119,888.89
其他
合计 122,119,888.89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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