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22:30:04 中财网
【18:12 仁度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仁度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6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0,000元~50,000,000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04,16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104%
累计已回购金额23,371,319.4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6.31元/股~30.5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3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2024年 2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4月 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4,169股,占公司总股本 40,000,000股的比例为 2.01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55元/股,最低价为 26.3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371,319.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浙江东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江东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7~2024/5/6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6,830万股—13,661万股
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832.560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0%
累计已回购金额25,650.520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58元/股~3.9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处置,视情况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6,83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2%;不高于13,661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4%。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32.56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4元/股,最低价为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50.520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凯莱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莱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 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6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898,369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0175%,最高成交价为10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78,420,102.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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