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27 嘉泽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泽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并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4亿元(含)且不低于2.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6.63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2026年1月29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1月30日、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4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3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当月购买的最高价为5.23元/股、最低价为5.0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793,4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5.82元/股、最低价为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715,7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康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76,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购买的最高价为51.40元/股、最低价为36.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225,426.08元。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罗普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罗普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17,97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8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717,9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布局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售价与回购成本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并于2026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 股份(B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 478,294,08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3157%,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1.291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33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4.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89,502,42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回购A股并注销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A股股份回购,公司尚 未完成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前置手续。 (2)回购B股并注销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B 股股票,公司正在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涉及购付汇的相关工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A股用于 股权激励的方案、尽快推动实施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湖南白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湖南白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月23日、7月18日、9月4日、10月16日及11月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9,260.06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324.06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2025年 7月18日、2025年9月5日及2025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9,7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282,308.86万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6.74元/股, 最低成交价4.47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105,991,688.3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 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 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30.88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成交的最高价为2.72元/股、 最低价为2.6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52.5192万元(不含佣 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618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成交的最高 价为2.72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00.2931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37 永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66、临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3,500,000 0.02%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58元/股、最低价为1.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37 ST美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美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7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7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7月30日,2025年7月12日、7月29日、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购买的最高价为1.57元/股,最低价为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7.48万元(不含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开普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开普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9,292股,占公司总股本67,550,760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30元/股,最低价为99.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00,619.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7 —— 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中国中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中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A股股份回购进展如下: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 股股份回购进展如下: 本公司累计已回购H股股份19,63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48%,成交最高价为1.94港元/股,最低价为1.8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718,036.8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1 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和H股股份。其中,回购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9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H股股份回购授权,公司H股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有关授予H股回购授权的议案于相关股东会上审议批准当日已发行H股总数的10%,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2026 4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年 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A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50,277,526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26%,成交最高价为3.2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9,525,331.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H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在本次回购H股股份的授权下,通过香港联交所集中交易系统以场内回购(集中竞价)方式回购H股股份19,637,000股,已回购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48%,成交最高价为1.94港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8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718,036.8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2 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济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7.49元/股、最低价为25.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47,690,546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9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0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4.10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约达到计划最低回购金额5亿元的8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贝泰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泰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12 中兴通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兴通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0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新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为10.35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董事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02 艾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止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4,36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2.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0,972,271.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科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9.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 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阿特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阿特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7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本次回购方案,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奕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奕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最高价格104.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4.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5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98.66 0.47% 104.77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回购最高价格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6.1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纳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纳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162,623,433股的比例为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39元/股,最低价为148.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8.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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