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21:40:4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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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长盈通: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本次拟减持股东、董高持股情况如下:
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董事、副总裁邝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廉正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曹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董事江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合伙人资金需求,盈众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7,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8%。

因个人资金需求,邝光华先生、廉正刚先生、曹文明先生、江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
邝光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8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
廉正刚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94,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51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
曹文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6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
江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21%,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00%。


【17:42 浩瀚深度: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振明持有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133,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6年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雷振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雷振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750,4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8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66,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拟减持期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雷振明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8,133,919股
持股比例11.4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8,133,919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雷振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750,46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83,48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166,976股
减持期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7:02 奥福科技: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江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6,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票,且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江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江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1%。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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