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23:00:2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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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 达利凯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比例
1吴继伟不超过1,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在此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董事兼总工程师吴继伟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9 鼎捷数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工业富联持续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减持系基于工业富联自身资金规划与安排所需。

2、减持股份来源:2020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主体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的比例(%)
工业富联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699,8150.991.00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业富联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减持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工业富联所作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20:19 奥普光电: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长春光机所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90日内,即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3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19:59 必易微:必易微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票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7%,张波无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5年1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张波拟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


【19:59 宏盛股份:宏盛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中科”)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9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79,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91%;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常州中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下列减持规定:集中竞价交易: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常州中科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1

【19:44 *ST亚士:亚士创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同彩”)持有公司股份22,089,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后由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润合同彩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润合同彩融资融券债务违约,触发了强制平仓程序。本次存在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可能的股份为润合同彩所持公司12,857,8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9:44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6,324,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前述股份40,259,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209,113,465股,占公司总股本5.1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80,5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已回购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加净资产。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
公司已回购的部分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9:39 立华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及合伙企业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9:39 天禄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06,3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6日-2026年9月25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19:39 锦鸡股份: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肖卫兵个人资金安 排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集中竞价4,500,0000.91%
戴继群个人资金安 排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集中竞价1,000,0000.20%
2、减持期间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06月26日至2026
年09月25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价格区间
减持股票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1、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肖卫兵、戴继群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2)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肖卫兵、戴继群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肖卫兵、戴继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9 湖南裕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正常投资安排和资金管理需求
1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83,5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1%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津晟新材料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津晟新材料已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8、津晟新材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19:39 湖南裕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正常投资安排和资金管理需求
1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00,2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1%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披露后,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届时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股份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宁德时代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宁德时代不存在与本次拟减持股份相关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持股意向或承诺,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德时代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39 美农生物: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上市后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214,456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36%,(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19:39 德艺文创: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游建华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3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3647%;
吴冰女士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61,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1484%;
5、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
6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
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9:39 鼎汉技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万卿
(二)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四)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2,8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0.0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六)减持期间:本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9月25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七)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集中竞价的相关规定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19:39 天源迪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和比例:
姓名计划减持数量(股)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减持股份占个人 持股总数比例减持方式减持原因
陈友不超过4,000,000股0.6272%7.6720%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偿还广发证 券,解除股份 质押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9:39 精研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黄逸超:个人资金需求。

(2)常州创研:满足部分员工资金需求。

3
()邬均文: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不 超过(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减持方式
黄逸超744,3060.40%集中竞价
常州创研1,116,4600.60%集中竞价
邬均文500,0000.27%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9月28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不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1.黄逸超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黄逸超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常州创研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常州创研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常州创研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常州创研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常州创研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锁定期满后,常州创研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如常州创研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常州创研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常州创研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常州创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邬均文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6.邬均文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常州创研2021年11月1日因其员工误操作减持了公司股份1,500股外,黄逸超、常州创研和邬均文未发生其他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逸超、常州创研和邬均文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19 兴业股份:兴业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文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0,690股,并通过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7,5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48,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文浩先生因个人资产配置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62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18:19 安集科技: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ShuminWang(王淑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2%;董事、总经理ZhangMing(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7%;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9%;副总经理YuchunWang(王雨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9%;财务负责人刘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

上述人员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ShuminWang(王淑敏)女士、ZhangMing(张明)先生、杨逊女士、YuchunWang(王雨春)先生、刘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前次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未实施任何减持行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将按原减持计划进行续期:ShuminWang(王淑敏)女士、ZhangMing(张明)先生、杨逊女士、YuchunWang(王雨春)先生、刘荣先生拟于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减持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ShuminWang(王淑敏)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2,42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28%;ZhangMing(张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3,546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92%;杨逊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2,0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26%;YuchunWang(王雨春)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0,0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4%;刘荣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57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8:19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591,6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6%,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846,4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0%。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两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过9,292,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两者合计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585,34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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