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华建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华建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和指导的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组成,强化董事会对公 司的重大战略和投资决策的能力,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运作基本制度,根据公司上市七年来的工作实践,2022年 2月,华建集团董事会调 整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截至 2022年末,华建集团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召集人)、杨德红先生、宋晓燕女士,股东委派董事屠旋旋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夏冰先生5名成员组织。 二、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间,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1.监督及评估公司2021年度财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1年度财报审计工作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报审计工作符合公 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的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 控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注了公司内控建设情况,依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间,为更好地使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委员会工作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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