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600037):歌华有线关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16:26:14 中财网
原标题:歌华有线:歌华有线关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顺新具身智能机器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智能机器人基金”或“合伙企业”或“基金”)。

? 认购金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由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顺景”)发起设立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智能机器人基金,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合伙企业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在后期运营过程中,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响应国家未来产业发展导向,拓展业务边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拟参与由中兵顺景发起设立的智能机器人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00万元,均为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各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的30%,后续出资根据投资项目实际进展确定。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份额的5%,首次出资额为3,000万元。

认购基金概况如下:

投资类型□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 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顺新具身智能机器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10,000_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现金 □募集资金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在基金中的 身份√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其他:_____
私募基金投资范 围□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其他:_具身智能、智能机器人_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性质□私募基金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D5661B □不适用
备案编码P1069495
备案时间2019年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石兵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10,000万元
实缴资本4,625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304-10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2A层中兵 顺景
主要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股权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域许可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 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5年11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8,840.967,589.83
负债总额570.041,339.73
所有者权益总额8,270.926,250.10
资产负债率6.45%17.65%
科目2025年1-11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4,180.465,071.78
净利润1,698.041,585.93
3、其他基本情况
中兵顺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为发展基石,依托股东产业资源,产投联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互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兵顺景在管产业基金2只,管理规模56亿元,累计对外出资超50亿元。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中兵顺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除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厦门斌铠顺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厦门斌铠顺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斌铠顺擎”)为中兵顺景拟发起设立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特殊目的载体,专项出资参与智能机器人基金,不用于其他用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斌铠顺擎尚未完成设立登记。

中兵顺景计划作为斌铠顺擎的普通合伙人,对斌铠顺擎认缴出资1万元;其他14名法人计划作为斌铠顺擎有限合伙人,对斌铠顺擎认缴出资合计不超过5.2亿元,斌铠顺擎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主要如下:

序 号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1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2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00
3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000
4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00
5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5,000
6京北方车辆新技术孵化器有限公司3,550
7中兵智能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000
8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3,000
9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000
10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3,000
11人形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2,000
12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1,450
13内蒙金属材料研究所1,450
14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1,450
2、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DQ75M227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4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688号7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投先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250,1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国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4.44%合伙份额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3、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BWC4D136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99弄1号28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99弄1号28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9.98% 合伙份额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4、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79066259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号楼 群楼209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6幢D楼
法定代表人孙维琴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 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5、湖北省人形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湖北省人形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KQUN43X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78号中国
 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A2栋304室
主要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78号中国 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A2栋3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52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 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8.57%合伙份额,长 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持有28.10%合伙份 额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6、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94MACBDNCJ4P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88号正大国际广场东区7幢202 室
主要办公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天元自贸港11号楼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洛阳国宏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7、广西柳工战兴与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广西柳工战兴与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EXP4N57K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19 南宁市经开区国凯大道东 号金凯工业园南区标准厂 13 1315-666 房总部经济大楼 层 号房
主要办公地址南宁市经开区国凯大道东 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标准厂 房总部经济大楼 13层 1315-666号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鑫世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90%合伙份额,广西投 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合伙份额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三)其他说明
经查询,上述各合作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顺新具身智能机器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万元)人民币200,00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暂未完成工商设立
存续期限8年
投资范围具身智能、智能机器人
主要经营场所暂无
备案编码暂无
备案时间暂无
该基金尚未完成工商设立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状态及其他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序 号投资方名称身份类型认缴出资 金额 (万元)出资比 例(%)
1厦门斌铠顺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2,00026
2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6,00023
3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10
4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5
5湖北省人形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15
6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人20,00010
7广西柳工战兴与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5
8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5
9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 合伙人/基 金管理人2,0001
合计200,0001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兵顺景担任管理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管理和运用合伙企业财产,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管理、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兵顺景有权委派3名成员,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1名成员,另外1名成员系外部专家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一人一票,决策事项需超过三分之二投决委员同意。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合伙事务。

3、管理费
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有限合伙人,应按如下约定计算其应承担的管理费:
(1)投资期(不含投资延长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费率为每年百分之二(2%);
(2)投资延长期及退出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中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投资成本指该合伙人用于该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额;为免疑义,如投资项目部分退出的,按照尚未退出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计算)、费率为每年百分之一点五(1.5%);
(3)退出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4、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对合伙企业获得的由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所产生的全部可分配收入,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及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先按照有限合伙人之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总额的分配额后,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总额的分配额;
(2)其次,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则百分之百(100%)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出资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资金之日止;
(3)再次,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则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普通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出资之日起至其收回该部分资金之日止;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a)百分之八十(80%)按照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4)(b)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基金的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人形机器人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于人形机器人全链路,包括但不限于执行系统、感知系统、AI算法、核心材料,具身智能本体等产业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技术通用领域。

2、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展相关投资活动。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有明确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债权投资、为特定项目或项目组合设定的特殊目的载体、临时投资及其他符合适用法律的投资方式。

3、退出方式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二级市场出售、第三方收购股权、标的公司或者实控人回购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投资金额
公司与中兵顺景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智能机器人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基金总出资份额的5%,首次出资额为3,000万元。

(二)出资方式及出资安排
基金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基金各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3期缴付,首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第二期出资金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40%,第三期出资金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

每一期出资均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具体缴纳时间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确定。

(三)合伙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共8年,其中前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普通合伙人可视合伙企业实际投资情况自行决定延长1年投资期(“投资延长期”);投资期(包括投资延长期)结束后,存续期限的剩余期限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普通合伙人有权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并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提请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一次,但每次延长的期限不应超过1年。

(四)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基金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基金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协议生效
基金合伙协议于全体基金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可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该基金聚焦于智能机器人产业链投资,有利于实现具身智能与公司广电业务的协同,强化公司主业技术融合与生态合作,为公司未来发展赋能,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及股东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额按照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分次缴纳,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以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仍处于设立过程中,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会受到产业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交易方案、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防范、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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