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6股被宣布减持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19,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勇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上述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与2026年1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周华先生、陈勇铨先生分别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周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629,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5%;陈勇铨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03,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20:23 王子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王进军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程刚先生、白琼女士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申请减持计划的股东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1)关于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9:53 新金路: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竞价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刘江东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70,8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按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注:刘江东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刘江东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19:53 山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安排及投资需求。 2、股份来源: 何清华先生本次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增持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何清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股本的1%。 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山河智能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19:53 德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三)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德力股份股份不超过11,758,5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839,014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19,507股)。预计减持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2日。 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本次拟减持的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五)本次拟减持的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六)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证券市场价格确定。 (七)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锦江集团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锦江集团与施卫东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截至本函件通知日,锦江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减持。锦江集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承诺不符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情形。 2.锦江集团不存在(一)因涉嫌与贵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二)因涉及与贵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三)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四)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其他情形。 【19:53 武汉凡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基于个人及其他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考虑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0日,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比例: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已满三十六个月,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所持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孟凡博先生作为董事的承诺 孟凡博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孟凡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本次拟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综上所述,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履行了其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 【19:53 中矿资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如下:
2.减持原因:资金规划。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9:18 东和新材: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中,股东毕一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9:18 恒誉环保: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计划】 ?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银晟投资”)持有公司5,026,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3年7月14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平台因员工自身资金需求,拟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19:13 润欣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系股东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做出的决定。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而获得的转增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375,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5,125,200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10,250,400股。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7 18 、润欣信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19:13 艾可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 ZHUQING 15 、减持期间: 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进行,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ZHUQING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25% 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如果本人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采用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 ZHUQING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ZHUQING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13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渡边庸一先生(WATANABEYOICHI)(以下简称“渡边庸一”)持有公司股份105,421,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9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渡边庸一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84,44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其中: (1)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28,1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56,2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1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渡边庸一先生出具的《拟减持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9:13 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①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涌峰”)持有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74股,占公司总股本0.0437%。②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8%。③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7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78%;④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石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7%;⑤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博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0%;⑥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地蕴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①宁波涌峰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7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37%。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2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②海益投资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9,165,2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2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③润华投资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5,479,2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78%。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1 2026年7月12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④润石投资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1,7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77%。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2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⑤中健博仁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38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600%。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2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⑥宝地蕴藏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4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47%。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2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特定股东宁波涌峰、海益投资、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和宝地蕴藏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9:13 德石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因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原持股方:王海斌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98%。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7、颜世明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33 衢州东峰:衢州东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均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黄晓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171,639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10%;陈育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765,962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30%;曾庆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882,981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15%;曾庆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56,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0.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9.7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以满足资产管理及投资需求。若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8:33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尹显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713,453股,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43,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尹显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数不超过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9%,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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