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600583):海油工程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6-01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五名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义勇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公司对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 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 公司附属公司,下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92亿元、399亿元、436亿元。 截止2025年12月底,2023-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300亿元、310亿元、242亿元,总体实际发生额约占整个预计额度的 70%。 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1.上述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关联存款按每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统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53亿元、393亿元、423亿元。 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1. 上述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 关联存款按每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统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海油集团 中国海油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55.39%股份。 中国海油集团是1982年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并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 中国海油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1,38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传江,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肥料生产;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选矿;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中国海油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9,413.6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226.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635.9亿元人民币,总资产16,915.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2,238.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677.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7.65%。 (二)其他主要关联交易对方 1.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张传江 已发行股份总数:4,752,995.4万股 注册地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经营范围:从事原油、天然气及其他石油产品的勘探、开发、生产与销售活动。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938,联交所股票代码:008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根据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约1,126,474百万元人民币,净资产约785,561百万元人民币;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12,503百万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约101,971百万元人民币。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责任人:周天育 注册资本:1,016,510.4199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化工、电力设备设施和船舶的维修、保养;油田管道维修、涂敷;油田生产配套服务;油田工程建设;人员培训;劳务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油田作业监督、监理服务;承包境外港口与海岸、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国际货运代理;下列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再生资源回收、批发;船舶油舱清洗及配套维修服务;环境治理;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的安装、检测、维修;海洋工程测量、环境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程防腐技术服务;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数据处理;压力容器制造;油田管道加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下列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危险化学品(具体项目以许可文件为准);餐饮服务;普通货运;经营电信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约482.5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约286.17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39.47亿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约28.53亿元人民币。 3.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杨楠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约2,215.7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约172.78亿元人民币;2025年营业收入约15.1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约10.39亿元人民币。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关联方为中国海油集团内单位,上述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是亚洲地区最大的海洋石油工程EPCI总承包公司之一,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多提供海洋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如: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EPCI总承包专业服务,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分包、运输、船舶、燃油及水电等服务。这些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本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就销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而言,公司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正、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就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而言,存款服务:就存款服务所支付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乙方挂牌存款利率基础上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贷款服务: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人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具体为:1.结算业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3.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提供保函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协商以优惠费率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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