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60328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日盈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盈电子”)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227,93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 39,81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44.1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269.8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 2023年 9月 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9.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01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3号)。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118.1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7,696.16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3年 10月 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款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84万元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200.48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1,333.32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717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支行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利息金额 113.96万元为公司受让大额存单时同步支付原转让方持有大额存单期间享有的利息,该等利息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或转让后可收回; 注 3: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261.5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盈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10Z0026号),结论为:日盈电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盈电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日盈电子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为 104.99%,系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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