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6032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方华)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方华) 本人作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方华: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8月至1997年7月,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讲师;2000年4月至2005年6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2005年7月至今(2009年赴加拿大访学),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2022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和表决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任期内的会议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电话会议方式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和管理层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腾讯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获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通过上述方式同公司董事长、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多次沟通,内容包括公司战略、规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等方面,并提出部分改善建议,主要为:1.建议加强技术创新投入和知识产权布局,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开发提升技术壁垒; 2.建议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和市场竞争格局,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行业周期性风险和结构性调整风险。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并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而且,管理层能对本人在企业高质量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关注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复和落实,为本人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公司相关部门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能够保证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本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公司管理层在制定公司战略、推进数字化变革等工作时,充分听取并采纳本人上述相关建议。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等,认真审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在公司战略规划、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职权,有效保障全体投资者利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除此之外,本人还不断加强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深知自身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应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尤其更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经营,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及回购价格以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议案;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主动关注和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最新要求,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保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一步结合本人专业与研究方向,在公司的转型升级、创新管理、新质生产力构建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方华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方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方华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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