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014 公司简称:威高血净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血液净化(成都)有限公司、威高血液净化(赣州)有限公司、威高血液净化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威高腹膜透析科技(威海)有限公司、威高医疗器械(成都)有限公司、山东威高东元医药有限公司、威高医疗(深圳)有限公司、威高血净(上海)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阿克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威高乐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和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2025年度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公司文化、内部监督、年度经营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研发管理、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沟通与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项目投资管理、生产活动、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研发管理、信息披露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对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及时责成相关部门与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且均已整改完毕。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证券监管要求,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以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风险为目标,以适应行业外部监管环境变化和企业内部治理实际为驱动,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的风险预警和应对,不断优化内控体系。组织各层级管理人员参加合规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等专题培训以及管理业务培训;按季度对重大风险应对开展跟踪监测;完善更新《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控体系的制度建设,覆盖全部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落实到全体岗位和责任人员,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进一步将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固化到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内控缺陷整改,通过内部审计、内部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整改进展和结果进行检查,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使之与公司经营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 为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激发公司内生动力,对公司现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冗余和低效环节,运用流程再造、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具,缩短流程,设置合理流程控制点,提高效率,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宋修山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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