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688505):复旦张江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0:02:02 中财网
原标题:复旦张江:复旦张江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6-012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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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大君先生、薛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钟涛先生、余晓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宏广先生、林兆荣先生、徐培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中,林兆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亦称“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宏广先生、林兆荣先生及徐培龙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需经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大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获复旦大学生物学硕士学位,2001年11月获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助教;1996年11月至今,共同创立并就职于本公司,于2002年至2023年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授权代表,于2023年5月起获委任为公司董事会主席、总经理及授权代表。同时兼任上海溯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大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20,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1981 2004 7
、薛燕女士,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年 月获上
海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18年11月获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为高级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会员,亦为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04年8月至2010年5月服务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门;于201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财务总监、授权代表,于2023年5月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风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钟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获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士学位,1998年2月获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现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2607、601607)两地上市的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并在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兼任董事等职务;同时担任天大药业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00455)上市的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实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党组织筹建负责人,上实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策划总监,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实置业(上海)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余晓阳女士,195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1982年5月获日内瓦国际管理学院(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的前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0年至1985年供职的机构包括法国巴黎银行日内瓦分行、德国德罗斯登银行法兰克福、伦敦及纽约分行;1987年至1991年供职于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并购及企业融资领域的工作。现任新企创业投资企业及新企二期创业投资企业负责人。2013年5月至今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晓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宏广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获颁农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获颁农学硕士学位,并于1989年获颁农学博士学位。现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人民生命安全研究院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特聘教授。曾任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教授;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科学技术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调研员;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长期从事科技与经济战略研究,对国内外生物技术发展与产业政策有深入的研究,曾编著《中国的生物经济》等26本著作及发表170余篇论文。于2021年1月27日获委任为石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01093 2023 6 29
主板(股票代码: )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年 月 日
获委任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林兆荣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香港籍。1985年3月毕业于澳洲麦考瑞大学,获颁经济学会计专业本科学位,1989年10月毕业于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获颁商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他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和澳洲及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原澳洲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2004年至2020年同时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丰富的财务会计、审核及业务咨询经验。于2022年6月23日起获委任为上海格派镍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3年7月13日起获委任为2170)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3年10月14日起获委任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833)联席公司秘书。于2024年5月23日起获委任为任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1354)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4年9月19日起获委任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0299)独立董事。于2025年6月1日起获委任为上海壁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82)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5年6月4日起获委任为齐屹科技(开曼)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1739)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兆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徐培龙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一级律师,2002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颁法学学士学位。现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高级合伙人;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社会职务。曾任第十一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副会长、上海市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对公司治理、股权争议解决、企业投融资、兼并与收购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资深的经验,曾参与编著《公司诉讼律师实务》等多本著作。于2025年12月26日获委任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培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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