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费用管理、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层面的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管理等。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在本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根据最新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内部规则,明确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以及公司投融资、人事管理、监督控制等方面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中心已妥善安排股东会文件的整理、会议的记录与保管工作,包括股东会会议通知、出席及列席人员、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目前,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外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各项决策权限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设立人事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研发设计技术中心、审计中心、证券事务中心、市场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等,各中心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内控执行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行业发展、市场规模、销售收入、产品品牌、技术与开发、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年度战略目标,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强品牌建设,加速产品迭代等措施,打造智能科技领域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竞争能力,保持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围绕核心主业发展需求,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布局投入,优化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完成对核心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与资金支持,助力各业务板块提质增效。公司整体经营稳健,相关布局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核心利益,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涵盖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关键岗位与员工招聘、薪酬与绩效考核、业务人员入职培训、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等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队伍、技术骨干队伍、生产制造队伍、市场营销队伍的综合能力与业务水平。 公司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同时,实施将考核与薪酬管理挂钩的制度,切实做到薪酬与贡献相协调,通过建立职责清单和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具体职责,推动内控职责落地。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贡献挂钩的原则,已推出1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相应方案要求平稳实施,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企业文化 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与客户双赢”的服务宗旨与产品研发理念,聚焦智能科技制造核心技术攻关与产品创新,形成了一系列贴合市场需求、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技术成果与产品体系,不断提升对行业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能力,通过技术创新与产品优化,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产品与一体化解决方案。 管理层以身作则践行文化承诺,通过定期宣讲、合规承诺等机制强化示范效应,确保文化理念在全员范围内的认知统一。当前,企业文化已成为强化风险防控、促进流程优化的重要软性支撑,为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了持续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基准。 5.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确定资金的使用需求与筹集方案,严格审批。重大筹资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2025年以来,公司合理统筹资金运作,资金调度严格遵循内控流程,保障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投资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对投资项目的选择,以突出主业为原则,聚焦智能科技制造核心业务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领域。对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目标、规模、方式、资金来源、风险与收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重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6.采购业务 公司已制定包括询价、比价、议价、采购、付款等相关内容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供应商后续管理、采购需求预测与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付款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供应商评估、采购、货物验收和存货仓储保管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保证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公司审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上述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7.资产管理 公司规范了存货取得、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审批与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由生产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协同管理,通过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存货管理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公司的固定资产相关管理记录,列示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由使用部门与财务中心共同维护,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资产管控严格遵循内控流程,确保资产安全。 公司通过健全资产减值管理机制,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评估,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价值,避免资产价值被高估,符合财务报告内控相关要求。 8.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客户导入评审、产品导入评审、业务销售、收款管理等销售管理制度和流程,细化了对销售收款等高风险环节的控制流程,加强了对销售费用管理的控制力度。同时销售业务内部控制中也设计了复核、例会、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考核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对业务操作的管控。 公司要求相关子公司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下,合法合规开展相关销售业务。 9.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权限。部分重要项目,如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限定由母公司决定。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同时,为防范子公司产生重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如银行借款和重大投资等,都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子公司必须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和各项内部管理报表,并接受公司实施年度审计监督,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以研发设计技术中心为核心,构建了由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项目立项、项目设计、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等关键业务管理流程组成的研发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强化研发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转化全过程管理,规范研发行为,促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11.财务报告 公司由财务中心牵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严格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实施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12.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由财务中心统筹组织实施,通过规范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预算编制与审批、追加预算、预算执行与调整修正、预算考核等管理内容,明确预算的编制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执行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严格预算指标的分解落实,将预算指标细化到各中心、各部门、各岗位;严格追加预算的审批流程与权限,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向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部门报告、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根据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与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薪酬考核直接挂钩。 13.合同管理 公司明确人事行政中心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归档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对影响重大、金额较高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实行市场营销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研发设计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会签管理,必要时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参与审核,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保障合同条款合法合规,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契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合规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4.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规范信息系统授权使用管理,规定了内部信息传递的权限设定、密级分类、权限分配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等,由各中心协同执行,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安全,促进内部信息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内部信息在经营决策、运营管理中的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信息传递效率,契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数字化转型相关要求。 对外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证券事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对信息披露工作的内容、流程、要求做了详细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2025年相关专利授权、财务数据等信息均按规定及时披露。 15.信息系统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内部控制要求,结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构建了由《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制定与审批、信息系统项目实施、运行与维护等关键业务管理流程组成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公司持续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力度,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优化业务管理流程,防范经营管理风险,通过搭建覆盖生产制造、研发设计、财务核算、市场营销、人事管理、仓储物流等全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实现各业务板块数据互通、管理协同,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契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规定的程序执行。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和落实内控缺陷整改等环节,符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相关执行规范要求。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系统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同时结合信息化手段,提升评价效率与准确性,公司内部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科学适当,获取的评价证据充分有效。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循各项制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若发生以下情况,则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迹象: A.由于财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B.董事、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C.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E.重大缺陷没有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若存在以下迹象,则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造成恶劣后果; B.重要业务模块缺乏制度管控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导致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漏洞,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恶劣影响; D.安全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E.内部审计评价结果为“重大缺陷”的事项没有得到整改。 公司若存在以下迹象,则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A.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B.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C.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做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2025年公司财务数据、专利研发、资金运作等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对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含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要或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少量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复核机制,确保缺陷及时整改到位,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控管理精细化水平。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契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数字化、风险导向、合规发展的要求,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既定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6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紧跟内控规范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各业务板块内部控制流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研发内控、资金内控、信息系统内控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确保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战略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制度保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徐龙平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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