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60071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8:55:35 中财网
原标题:苏美达: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4月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时 间:2026年4月21日15点
地 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201会议室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二、相关人员介绍议案,与会股东审议
三、会议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通过
四、会议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放现场表决票
五、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监票人监督(会间休息)
七、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结果
八、总监票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意见
十、形成会议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清单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因协议转让方式购买蓝科高新部分股份新增与国 机财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因协议转让方式购买蓝科高新部分股份新增与国机财
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新增关联交易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支撑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强化对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
推动公司清洁能源、生态环保及绿色船舶制造等产业链业务
协同、共赢,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购买国机资产所
持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下简称“蓝科高
新”)6,000万股(约占蓝科高新总股本的16.92%),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6.71元/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402,6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公司持有蓝科高新21.72%的股权,蓝科高新将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2日,蓝科高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促进蓝科高新重点
业务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
作原则,蓝科高新与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国机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继续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自蓝科高新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之日起有效期
三年。在协议期内,蓝科高新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国机财务为蓝科高新提供不高于5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贷款、保函、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截至2026年3月30日,蓝科高新在国机财务的各项存
款余额为3,498.92万元,贷款余额为7,9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将新增公司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5层519、520、521、 522、523、525、8层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
成立时间1989/1/25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 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 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与 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国机财务 与公司均为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总经 理王健先生担任国机财务董事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576,959.525,285,149.07
负债总额5,151,235.434,846,226.72
净资产425,724.09438,922.35
 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13,108.91108,487.28
净利润25,892.3319,324.65
三、蓝科高新与国机财务《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
包括本外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委托
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财务融资顾问、担保、外汇业务等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

(二)额度约定
蓝科高新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国机财务为蓝科高新提供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含贷款、保函、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三)定价原则
1.存款利息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
率;
2.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同类型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同类
费用标准;
4.免予收取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四)协议有效期
蓝科高新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2024年5月25
日—2027年5月24日)。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违约方需赔偿非违约方全部
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损失。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蓝科高新与国机财务的存量金融服务协议系基于其经
营发展需求签署,协议内容符合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本
次交易完成后,该等金融服务将继续为蓝科高新业务运营提
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巩固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保障蓝科高新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
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存贷款利率及服务费用标准均参照行业
惯例及同期金融机构水平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查验,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国机财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
陷,未发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况,存
量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且公司已制定《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王健先生、周亚民
先生和范雯烨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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