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贵州茅台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519 公司简称: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北京友谊使者商贸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市场管理、生态环保、质量管理、渠道管理、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全面预算、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规划建设、生产活动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市场管理、生态环保、质量管理、渠道管理、资金活动、采购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外部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纠正财务报表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公司一般控制缺陷,已按规定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公司一般控制缺陷,已按规定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质效稳步提升。进一步将ESG理念深度融入战略决策与日常运营,系统开展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估,重点加强关键业务环节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通过优化制度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内控文化逐步从“合规要求”向“价值创造”延伸,全员风险意识与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应对复杂市场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一方面,推动内控管理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强化风险源头管控与过程控制,提升风险识别的前瞻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加快内控数字化转型升级,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关键流程的自动监控与智能预警,增强内控执行的刚性约束。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华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