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贵州茅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天健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对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2025年度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天健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和相关专项审计说明,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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