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贵州茅台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天健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天健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 度财务审计初审意见、内控审计情况、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天健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了审计报告和相关专项审计说明,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