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7:30:52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
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第十届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孔玉生、刘同君、吴君民
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要求,
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审议的主要事项
2025年3月19日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情况汇报,对2024年度审计 报告初稿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
2025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报告期内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1.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审计报告
初稿。

2.2025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2024年度审计报告终稿以及续聘公司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
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质,
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6年度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要
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
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
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以便及时、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七)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重点关注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在执行时严格遵照《公司章程》
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
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制度修订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
员会认真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不存
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及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
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
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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