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7,580,9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全部解除限售,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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