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6:45:57 中财网
原标题:比依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比依股份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6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31.25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4,452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3,879.25万元,并于 2022年2月 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2,022.5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856.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358号《验资报告》。


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 2月 15日
募集资金总额58,331.2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1,856.69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 □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年产 1000万台厨房小家 电建设扩产项目99.992024年 2月
 年产 250万台空气炸锅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00.002023年 8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0.002024年 2月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86.532025 2 年 月
 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不适用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 建设项目(一期)89.092026 1 年 月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 施□是 √否  
注:上表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自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全部结项,截止 2026年 1月 24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20年完成备案,项目实施主体为比依股份,实施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9号(公司谭家岭厂区,以下简称谭家岭厂区)。“扩产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25,045.01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 3,176.87万元。

2024年 1月,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谭家岭厂区所在地土地规划性质拟变更,改扩建将受到限制,同步导致生产设备的购置和进场也相应受到影响。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27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扩产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调整为 10,797.6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调整为 1,321.48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投入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中意一期”)。

扩产项目分阶段投建,2021年 4月开始投产,2024年 2月整体结项,相关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基本使用完毕。项目建成注塑车间、总装车间、小部分丝印车间、相关配套仓储及办公区域,折合年规划产能为 400万台。

2025年度,“扩产项目”实现的效益为 4,610.1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25年 4月 18日,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布《余姚市远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批前公示》,拟将“余姚市梨洲街道东至城东路、南至南环路、西起中山河、北到谭家岭东路”规划为“余姚市重要的城南综合门户片区;都市工业示范区;产城融合样板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4月 18日至 2025年 5月 17日。

2025年 8月 21日,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说明》。根据《说明》,《余姚市远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获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复,批文为余政发(2025)21号。根据前述政府文件,公司“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谭家岭厂区属于上述规划地块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为二类城镇住宅与商业混合用地。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大道 106号中意产业园(公司中意厂区,以下简称中意厂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依科技 2023年 10月起投建的项目,2025年 10月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于 2026年 1月投入运行。公司配合前述相关政府部门安排,并根据中意产业园投产进度,公司启动谭家岭厂区搬迁工作,将谭家岭厂区相关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物料等相关资产及对应产能陆续搬迁至中意厂区,预计 2026年 6月底之前,相关搬迁工作可以完成。故“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谭家岭厂区变更为中意厂区,实施主体由比依股份变更为比依科技。

公司预计本次搬迁不会产生大额的搬迁费用,不会对上述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不利影响。且公司其他厂区具备相关产能,可在前述机器设备及产能搬迁过程中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相关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谭家岭厂区的后续安排
目前,谭家岭厂区占地面积 44,790.43平米,总建筑面积共计 35,225.88平方米,其规划用地性质已被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与商业混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后续将等待由政府征收并给予补偿。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土地征收协议、征收的具体时间、补偿标准及推进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在政府征收之前,在遵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将谭家岭厂区暂时闲置区域进行市场化出租。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谭家岭厂区的规划用地性质调整,被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与商业混合用地的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满足当前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履行的程序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变更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已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相关变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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