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300716):中瑞诚审字[2026】第611911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611911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1-2页 ?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第1页 情况汇总表 ?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书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611911号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东泉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 中瑞诚审字[2026]第611907号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 (2026)134号)的规定,泉为科技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泉为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泉为科技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泉为科技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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