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9:50:50 中财网
原标题:深圳华强: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6—02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并非控股股东主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控股股东仍持有公司股份699,579,4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89%。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或“控股股东”)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华强E1”,债券代码“117231”)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华强E2”,债券代码“117232”),以上两期债券(以下统称为“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17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进入换股期。进入换股期后至2026年4月28日,以上两期债券换股价均为人民币29.97元/股;因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自2026年4月29日起,换股价调整为人民币29.87元/股。华强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9月19日、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0日、2026年4月23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
4月30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股8,151,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7.67%被动减少至66.8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二、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30日   
权益变动过程在上述权益变动时间内,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股8,151,97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7.67%被动减少至66.89%, 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股票代码000062 
变动方向? 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可交换债券换股数(万股)换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A股815.19770.78  
合 计815.19770.7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涉及增持)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70,773.137967.6769,957.940266.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70,773.137967.6769,957.940266.89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强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699,579,402股(含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48,288.884046.1748,288.884046.17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 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0,068.87099.639,653.74009.23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 强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8,700.00008.328,700.00008.32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 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3,715.38303.553,315.31623.17
合计70,773.137967.6769,957.940266.89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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