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9:50:55 中财网
原标题:智光电气: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楼2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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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发布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记事项、投票方式及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李永喜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2026 5 6 9:15-9:25 9:30-11:30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 ,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程序、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7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36,19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6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196,137,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90%。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5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40,057,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78%。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67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4,972,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34%。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6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17%;反对4,2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9%;弃权1,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4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53%;反对4,2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10%;弃权1,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7%。

表决结果:通过。

2.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9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19%;反对4,2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3%;弃权1,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68,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690%;反对4,2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93%;弃权1,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18%。

表决结果:通过。

3.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9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3%;反对4,2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7%;弃权1,3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097%;反对4,2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11%;弃权1,3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2%。

表决结果:通过。

4.00《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4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81%;反对4,5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29%;弃权1,1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92%;反对4,5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77%;弃权1,1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1%。

表决结果:通过。

5.00 2026
《关于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37,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70%;反对7,347,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09%;弃权1,2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1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333%;反对7,347,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61%;弃权1,2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5%。

表决结果:通过。

6.00《关于岭南电缆增加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7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06%;反对4,4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0%;弃权1,2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68%;反对4,4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9%;弃权1,2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4%。

表决结果:通过。

7.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30,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70%;反对7,804,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1%;弃权1,0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0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51%;反对7,804,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62%;弃权1,0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8%。

表决结果:通过。

8.0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津贴的确认及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07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71%;反对7,88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7%;弃权1,23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4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028%;反对7,88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492%;弃权1,23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1%。

表决结果:通过。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8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61%;反对4,6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1%;弃权2,2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66,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374%;反对4,6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7%;弃权2,2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39%。

表决结果:通过。

10.00《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27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21%;反对4,7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8%;弃权1,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4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47%;反对4,7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7%;弃权1,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6%。

表决结果:通过。

11.0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0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35%;反对7,0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1%;弃权1,0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85,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061%;反对7,0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15%;弃权1,0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4%。

表决结果:通过。

12.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1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9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01%;反对7,40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5%;弃权1,0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9,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27%;反对7,40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18%;弃权1,0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5%。

表决结果:通过。

12.0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6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68%;反对7,39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6%;弃权1,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3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57%;反对7,39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92%;弃权1,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0%。

表决结果:通过。

12.03《发行对象(交易对方)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2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52%;反对7,35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2%;弃权1,1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05,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7,35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05%;弃权1,1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9%。

表决结果:通过。

12.04《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调整机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51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64%;反对7,56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2%;弃权1,1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95,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161%;反对7,56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87%;弃权1,1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2%。

表决结果:通过。

12.05《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7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48%;反对7,40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8%;弃权1,1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57,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101%;反对7,40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33%;弃权1,1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6%。

表决结果:通过。

12.0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2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54%;反对7,42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3%;弃权1,0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0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87%;反对7,42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56%;弃权1,0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7%。

表决结果:通过。

12.07《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3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33%;反对7,1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1%;弃权1,0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08,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479%;反对7,1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46%;弃权1,0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5%。

表决结果:通过。

12.08《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2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90%;反对7,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2%;弃权1,1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3,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576%;反对7,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62%;弃权1,1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1%。

表决结果:通过。

1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42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13%;反对6,5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85%;弃权1,2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0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697%;反对6,5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50%;弃权1,2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3%。

表决结果:通过。

12.10《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276,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3%;反对7,76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64%;弃权1,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54,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776%;反对7,76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03%;弃权1,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1%。

表决结果:通过。

12.1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17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03%;反对7,87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0%;弃权1,1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5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882%;反对7,87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91%;弃权1,1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7%。

表决结果:通过。

12.12《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28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3%;反对7,8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9%;弃权1,0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6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902%;反对7,8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43%;弃权1,0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5%。

表决结果:通过。

12.13《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9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62%;反对7,7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2%;弃权1,0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7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003%;反对7,7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06%;弃权1,0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14《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4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44%;反对7,6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8%;弃权1,1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2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68%;反对7,6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75%;弃权1,1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8%。

表决结果:通过。

12.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48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44%;反对7,5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3%;弃权1,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6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43%;反对7,5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46%;弃权1,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1%。

表决结果:通过。

12.1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54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58%;反对7,4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3%;弃权1,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18,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64%;反对7,4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86%;弃权1,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1%。

表决结果:通过。

12.1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8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21%;反对7,0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8%;弃权1,1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58,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71%;反对7,0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6%;弃权1,1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2%。

表决结果:通过。

12.18《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10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45%;反对6,8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0%;弃权1,2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8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22%;反对6,8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44%;弃权1,2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5%。

表决结果:通过。

13.00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2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19%;反对6,9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1%;弃权1,1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04,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419%;反对6,9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10%;弃权1,1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1%。

表决结果:通过。

14.00《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6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89%;反对7,26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9%;弃权1,1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38,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65%;反对7,26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02%;弃权1,1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32%。

表决结果:通过。

15.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884,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18%;反对7,07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4%;弃权1,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62,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36%;反对7,07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15%;弃权1,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9%。

表决结果:通过。

16.00《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83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96%;反对7,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2%;弃权1,2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10,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883%;反对7,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95%;弃权1,2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2%。

表决结果:通过。

17.00《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81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12%;反对7,14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46%;弃权1,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9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4%;反对7,14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56%;弃权1,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0%。

表决结果:通过。

18.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7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13%;反对6,9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39%;弃权1,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56,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33%;反对6,9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17%;弃权1,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9%。

表决结果:通过。

19.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7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14%;反对6,9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01%;弃权1,2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56,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39%;反对6,9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52%;弃权1,2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9%。

表决结果:通过。

20.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80%;反对6,9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92%;弃权1,2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93%;反对6,9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45%;弃权1,2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2%。

表决结果:通过。

21.00《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8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54%;反对6,97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8%;弃权1,2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6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0%;反对6,97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28%;弃权1,2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2%。

表决结果:通过。

22.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24%;反对6,9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4%;弃权1,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8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012%;反对6,9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21%;弃权1,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8%。

表决结果:通过。

23.00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16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76%;反对6,9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5%;弃权2,0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44,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768%;反对6,9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97%;弃权2,0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35%。

表决结果:通过。

24.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7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90%;反对6,9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69%;弃权1,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5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35%;反对6,9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45%;弃权1,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0%。

表决结果:通过。

25.00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5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1%;反对6,9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04%;弃权1,2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97%;反对6,9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96%;弃权1,2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8%。

表决结果:通过。

26.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29,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30%;反对6,85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0%;弃权1,3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07,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466%;反对6,85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29%;弃权1,3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05%。

表决结果:通过。

27.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17,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8%;反对6,93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0%;弃权1,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9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242%;反对6,93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90%;弃权1,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8%。

表决结果:通过。

28.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71,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83%;反对6,98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65%;弃权1,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9,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06%;反对6,98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27%;弃权1,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8%。

表决结果:通过。

29.0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8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2%;反对7,17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6%;弃权1,2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9,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64%;反对7,17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14%;弃权1,2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2%。

表决结果:通过。

30.00《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6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50%;反对6,9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5%;弃权1,3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266%;反对6,9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82%;弃权1,3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2%。

表决结果:通过。

31.00《关于拟购买资产资金占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4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53%;反对7,0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0%;弃权1,2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18,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46%;反对7,0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78%;弃权1,2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7%。

表决结果:通过。

32.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第十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72,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43%;反对7,17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3%;弃权1,2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798%;反对7,17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85%;弃权1,2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7%。

表决结果:通过。

3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56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23%;反对5,3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2%;弃权1,2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34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64%;反对5,3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2%;弃权1,2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4%。

表决结果:通过。

3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483,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18%;反对6,9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2%;弃权1,780,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6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36%;反对6,9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70%;弃权1,780,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5%。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前述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5.00、议案11.00—议案34.00均为特别审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负责人:王学琛 王学琛
林映玲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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