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本次召开紧急会议事宜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29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29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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