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920786):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920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公告编号:2026-044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1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26.02%股份的股东党涌涛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在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党涌涛先生、高智利先生、党永峰先生、王雪锋女士、马超先生、李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1.1《关于提名党涌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提名高智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党永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王雪锋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提名马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李靖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时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现提名张振华先生、李华峰先生、付明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继续连任,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其中,张振华先生、李华峰先生将于2028年04月30日连续任职时间届满6年,其任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04月30日止。付明月先生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1《关于提名张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提名李华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提名付明月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党涌涛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党涌涛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调整后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及 2026年 5月 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2.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5.00;11.00;13.00;14.00;15.00;16.00);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11.00)需回避表决股东为(党涌涛、田胜利、乔世荣、王喜临、高智利、黄立刚、杜旭林、党晓超、王喜珍)。 五、 备查文件 1.《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关于提请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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