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麒麟信安(688152):麒麟信安:关于公司涉及诉讼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二 ? 16,874,352 本次涉诉涉及公司金额:人民币 元 ?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诉讼金额及其他请求仅为原告单方主张,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公司将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审理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出于保护公司保密商务信息、保障后续业务顺利推进考虑,若披露本次涉案对手方具体信息,将可能违反商业保密约定、产生违约风险,不利于后续业务合作,进而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已对本次涉案对手方基本信息履行内部豁免披露程序,并以代称予以披露。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单位1 被告一:单位2 被告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单位3 (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三)本次诉讼涉及公司金额:16,874,352元 (四)事实与理由 2021年末,被告三就其办公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被告一为项目中标方。2022年5月,被告一与原告及公司签订了相关业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一向原告及公司采购中标项目产品及服务,原告负责生产硬件设备,公司负责提供软件系统及服务,并提供全部软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等服务。原告已于2024年3月履行了全部硬件的生产及交付工作,被告一以项目尚未完成最终验收为由拒绝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16,874,352元,据此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五)诉讼请求 1、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项目剩余货款及赔偿款合计16,874,352元;2 937,464 、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3、被告三在欠付被告一涉案项目款项范围内,对上述1、2项诉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4、本案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公司的说明 2022年5月,公司与原告、被告一共同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已严格依照约定履行自身合同义务,且根据合同明确约定,由被告一分别向原告、公司结算支付货款,公司并非涉案项目货款的支付责任主体,公司对原告不负有支付货款的任何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截至目前,被告一与公司之间相关合同款项亦尚未结清。 公司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后续公司将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正常经营秩序,并保留就本次诉讼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向相关责任方追责的合法权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仅为其单方诉讼主张,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目前涉案项目尚未确认相关收入,因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本次诉讼为偶发合同纠纷,不影响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秩序与持续发展能力。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