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601212):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8:15:57 中财网
原标题: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6-临049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持有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95,67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4%。中信集团是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5,67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中信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047,745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集团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白银有色股票的通知函》,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持股数量195,671,272股
持股比例2.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95,671,27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第一 组中信国安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2,250,000,00030.39%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公司是中信国安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合计2,250,000,00030.3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4,047,74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4,047,745股
减持期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9月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情况确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承诺如下: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如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

(3)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承诺时间2023年3月7日):自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施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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