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河产业基管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天津市海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总规模7.01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进行财务性投资,认缴出资金额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二、进展情况 天津市海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在京津冀区域设立的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区域基金”)进行出资,并将其资金专项投资于京津冀区域基金。 为进一步推动上述出资进展,根据普通合伙人海河产业基管公司的通知,拟对天津市海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1、合伙企业名称: 调整前:天津市海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调整后: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河创新合伙企业”,以工商登记名为准) 2、普通合伙人: 调整前: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后: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河创新管理公司”) 海河创新管理公司为原普通合伙人海河产业基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机构名称: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91120116MA06G7TW5Y (3)成立时间:2018-11-12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文泽 (6)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70(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3、管理人: 调整前: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后:不再设立。 4、期限: 调整前:16年(投资期6年,退出期10年)。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与退出期)的延长。 调整后:2025-11-03至无固定期限。合伙企业按照京津冀区域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退出后进行解散与清算。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1、合伙企业名称: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内江北路交口西北侧七贤南里11-1-301-58。 5、合伙企业规模:7.01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全体合伙人实际实缴出资总额为准)。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方式及进度:各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分期缴付,首次出资认缴出资的40%,后续出资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投资进度出具缴款通知。 8、合伙期限:2025-11-03至无固定期限。合伙企业按照京津冀区域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退出后进行解散与清算。 9、投资方向:向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0、决策机制:鉴于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京津冀区域基金,全体合伙人确认,与京津冀区域基金对外投资、日常管理、退出相关事宜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策。 11、管理费及收益分配:不收取管理费。本合伙企业按照协议约定从投资标的中分配、清算所获得的资金,在扣除合伙企业相关税费及合伙费用后,按照各出资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2、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14、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分配、清算及份额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普通合伙人同意。 16、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否。 17、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2)在合伙期限内,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转让出资份额,亦不得将出资份额出质; (3)根据本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实施; (4)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取收益; (5)有权督促有限合伙人及时缴纳出资; (6)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企业品牌的使用; (7)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8)召集合伙人会议; (9)保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4)收益分配权; (5)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6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7)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 (8)法律授予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四、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营业执照:91110400MAK3KAQB8B 3、成立时间:2025-12-22 4、认缴出资额:5,000,0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创中金(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7、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8、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层201-20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0、出资结构
1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该主体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该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海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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