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300976):2026-032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清平先生。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9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89,267,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36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2,60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6,657,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59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股份2,579,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7,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2,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11%;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1,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0%;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73%;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7%。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8,571,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4%;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弃权1,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6,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49%;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29%;弃权1,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1,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4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1,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9%;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5,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5%。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玉梅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837,09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9,80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弃权11,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6%;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1,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7%。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3,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2,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2%;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2,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8,571,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9%;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731%;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2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玉梅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837,09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9,80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2%;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弃权10,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2%;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0,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昊、洪锫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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