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3007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6-028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22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275,483,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2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58,394,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7,089,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7,208,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0,897,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5%。 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1,692,766股,根据《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5,116,105股不享有表决权;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162,2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3,414,461股。 4、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李捍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见证律师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14,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5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4%;反对5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2%;反对5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5%;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39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7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3,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5%;反对7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1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4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4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5%;反对4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3%;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1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5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1%;反对5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1%;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5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3%;反对5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0%;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38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4%;反对2,077,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1%;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1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34%;反对2,077,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2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9%;反对4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8%;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4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8%;反对4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雄先生、吴美容女士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4%;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4%;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雄先生、吴美容女士、张明渊先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4%;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11、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6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4%;反对6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可安、何雨雯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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