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港融创”)持有公司股份192,082,733股,占公司总股本28.7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2月10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兴港融创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兴港融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691,9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39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暨总裁林路先生持有公司5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副总裁魏宽宏先生持有公司4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现因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林路先生拟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魏宽宏先生拟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1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4%。 【20:35 物产金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649,57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2日-2026年9月11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8日。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2、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金轮股份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4年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5%,上市后第4年和第5年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3、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金轮股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金轮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20:35 郑中设计: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受让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2日-2026年9月11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997,60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99,20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98,40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亚泰一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亚泰一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1、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5%的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可以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 3、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一兆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14 永泰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拟减持不超过2,979,32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巧玲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了相关承诺,且所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巧玲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巧玲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王巧玲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9:29 金海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华泓”)持有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740,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通华泓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87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南通华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9:09 诺思格:关于控股股东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5、和谐成长二期于2018年4月4日通过股权受让方式获得公司股份,截止2022年8月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谐成长二期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依照《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2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股份”的限制。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要求,和谐成长二期已于2022年11月17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6、减持期间:艾仕控股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和谐成长二期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7、价格区间:艾仕控股、和谐成长二期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艾仕控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8、调整事项: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艾仕控股承诺: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即2023年2月2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相应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 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2)和谐成长二期承诺: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相关损失。 2、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艾仕控股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 公司股东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东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减持数量: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东所持发行人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0%;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公司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和谐成长二期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 公司股东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4 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东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减持数量: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东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公司股东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东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并决定减持股份数量,并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但如果公司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应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17号)的相关规定,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公司股东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东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并自主决定减持价格;若在锁定期满两年之后减持的,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有适用的新规定的,公司股东将认真遵守相关新规定; 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公司股东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8:35 北陆药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6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18:35 爱朋医疗: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18:19 共同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李明磊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426,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42,11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84,2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为准。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明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6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6 ()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李明磊在锁定期届满后做的不减持承诺如下: 所持首发限售股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2年4月9日起至20234 8 年 月 日止)不减持。 3、李明磊持股意向、承诺的履行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明磊切实履行了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李明磊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8:19 测绘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和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46 1%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3,526,693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高投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高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8:19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毅洁女士持有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659,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毅洁女士通知,其计划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24 欣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6、减持数量及比例: 合计减持不超过5,789,6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24 中自科技: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耀强持有公司股份3,4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4月22日起解除限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陈耀强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2日,该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10月23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陈耀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本减持计划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1 【16:54 视声智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股东朱湘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朱湘基、广州湘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广州湘军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上述四名股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于 2023年 8 月 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中作出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