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惠生国际(01340):(1) 建议股份合并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及(2)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UI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40) (1)建議股份合併及 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及 (2)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UI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40) (1)建議股份合併及 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及 (2)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建議股份合併 董事會建議按本公司股本中每八(8)股每股面值幣0.01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幣0.08元的合併股份的基準實施股份合併。 股份合併的影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為幣15,000,000元,分為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幣0.01元的現有股份,其中922,838,000股現有股份已配發及發行為繳足股份,且本公司並無持有庫存股份。於股份合併生效後,並假設自本公告日期至股份合併生效日期止概無進一步發行或回購及註銷現有股份,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將為幣15,000,000元,分為187,500,000股每股面值幣0.08元的合併股份,其中115,354,750股合併股份將為已發行及繳足股份。 股份合併生效後,合併股份彼此之間在所有方面將享有同等地位。 除有關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將產生的開支外,實施股份合併將不會改變本公司的相關資產、業務?運、管理或財務狀況,亦不會改變股東的按比例權益或權利,惟原本可能有權獲分配的任何零碎合併股份將不會分配予股東除外。 股份合併的條件 股份合併須待下列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i) 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批准股份合併; (ii) 上市委員會批准合併股份於股份合併生效後上市及買賣;及 (iii) 遵守開曼群島法律(如適用)及上市規則項下的相關程序及規定使股份合併生效。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條件概未達成。 待股份合併的條件達成後,股份合併的生效日期目前預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即緊接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批准股份合併的普通決議案日期後第二個?業日。 上市申請 本公司將向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合併股份於股份合併生效後上市及買賣。 待合併股份獲批准於股份合併生效後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並符合香結算的股份收納規定後,合併股份將獲香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自合併股份於聯交所開始買賣日期或香結算釐定的其他日期可於中央結算系統寄存、結算及交收。聯交所參與之間於任何交易日進行的交易,須於其後第二個交收日在中央結算系統進行交收。中央結算系統的一切活動均須遵守不時生效的香結算一般規則及香結算運作程序規則。本公司將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將合併股份納入中央結算系統。 除聯交所外,本公司的現有股份或任何其他已發行股本或債務證券概無於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於股份合併生效後,已發行合併股份將不會於聯交所以外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且將不會而目前亦不擬尋求有關上市或買賣批准。 本公司其他證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無已發行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其他已發行證券可轉換為或附帶權利可認購、轉換或交換為任何現有股份或合併股份(視情況而定)。 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於本公告日期,現有股份於聯交所以每手4,000股現有股份買賣。本公司建議,在股份合併生效的前提及條件下,將於聯交所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由4,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10,000股合併股份。 按聯交所於本公告日期所報每股現有股份收市價幣0.057元(相當於股份合併生效後每股合併股份的理論收市價幣0.456元)計算,(i)每手4,000股現有股份的價值為幣228元;(ii)假設股份合併已經生效,每手4,000股合併股份的價值將為幣1,824元;及(iii)假設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亦已生效,每手10,000股合併股份的估計價值將為幣4,560元。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將不會導致股東的相對權利有任何變動。 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理由 根據上市規則第13.64條,倘發行人的證券市價接近幣0.01元或幣9,995元的極點,聯交所保留要求發行人更改交易方法,或將其證券合併或分拆的權利。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刊發的《有關若干類別公司行動的交易安排之指引》載明(其中括),經計及證券買賣的最低交易成本,預期每手買賣單位的價值應超過幣2,000元。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刊發的《優化香證券市場每手買賣單位框架》諮詢文件建議將現有每手買賣單位價值下限由幣2,000元下調至幣1,000元。另建議發行人應採用特定的八種每手買賣單位(即1、50、100、500、1,000、2,000、5,000及10,000股)。 本公司已考慮股份合併的其他比例。經審慎考慮後,董事會認為建議的八合一比例屬適當,原因是該比例在提高每股股份買賣價格與盡量減少碎股及零碎股份對股東的潛在影之間取得平衡。本公司相信,較低的合併比例可能不足以充分處理買賣價格及每手買賣單位價值方面的問題,而較高的比例則可能對股東造成較大不便。 鑑於以下各項:(i)按聯交所於本公告日期所報每股現有股份收市價幣0.057元計算,現有股份目前每手買賣單位的買賣價值低於幣2,000元;及(ii)每手買賣單位為4,000股現有股份,董事會建議實施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以調整新每手買賣單位的價值。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生效後,按現有股份於本公告日期的收市價計算,理論市場每手買賣單位價值將為幣4,560元。因此,董事會認為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將使本公司符合上市規則項下的買賣規定。 鑑於股份近期的買賣價格,董事會認為股份合併將使本公司符合上市規則項下的買賣規定,並降低股份買賣的整體交易及手續成本佔每手買賣單位市值的比例,原因是大部分銀行或證券行均會就每宗證券買賣收取最低交易成本。隨著合併股份的買賣價格相應上調,董事會相信股份合併將使每手買賣單位的買賣金額維持於合理水平,令投資股份對更廣泛投資更具吸引力,從而進一步擴大本公司的股東基礎。 董事會相信,股份合併將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亦不會導致股東的相對權利有任何變動,惟股東原本可能有權享有的任何零碎合併股份除外。 基於上述理由,本公司認為,儘管產生碎股可能對股東造成潛在成本及影,股份合併對於達致上述目的屬合理。經計及潛在利益及將產生的成本金額並不重大,董事會認為股份合併有利於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亦已考慮股份合併對本公司未來十二個月股本集資及其他公司行動(括建議配售事項)的潛在影。對於提高現有股份的每股市價,股份合併有其必要,且預期將為本公司日後進行股本集資活動(例如發行新股份或可換股證券)提供更大靈活性,並使買賣價格更符合市場預期。董事相信,這將提升本公司以及時及有效方式把握潛在集資機會的能力。 於本公告日期,除配售事項外,本公司無意於未來十二個月進行可能影股份買賣的其他公司行動或安排,括股份合併、股份拆細或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其他安排 合併股份的零碎配額 合併股份將向下約整至整數,而因股份合併產生的零碎合併股份(如有)將不予理會,且不會發行予股東,惟所有該等零碎合併股份將予彙集,並在可行情況下出售,收益歸本公司所有。零碎合併股份僅會就股份持有人的整體持股產生,而不論該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數目。 碎股買賣及對盤服務安排 為方便買賣因股份合併而產生的合併股份碎股,本公司已委任華業證券有限公司按盡力基準向有意購入合併股份碎股以湊足一手完整買賣單位,或出售其所持合併股份碎股的股東提供對盤服務。碎股安排詳情將載於將寄發予股東的通函內。任何有意使用此對盤服務的股東,應於上述期間的辦公時間(即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直接或透過其經紀聯絡華業證券有限– 公司梁漢榮先生,地址為香干諾道中168 200號信德中心西座17樓1709室,或致電+852 3979 6719。有意配對碎股的股東須預先致電上文所載華業證券有限公司電話號碼預約。 合併股份碎股持有人務請注意,合併股份碎股的買賣對盤並不保證成功。 股東如對碎股買賣安排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其本身的專業顧問。 免費換領合併股份股票 待股份合併生效(目前預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即緊接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後第二個?業日)後,股東可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或之後至二零二六年八月十日(星期一)(括首尾兩日)止期間的辦公時間內,將現有股份的現有灰色股票交回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換領合併股份的新黃色股票,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其後,現有股份股票僅會在股東就每張提交註銷的現有股份股票或每張獲發行的合併股份新股票(以註銷╱發行股票數目較高為準)支付幣2.50元(或聯交所不時指定的其他金額)的費用後方獲接納換領。 待股份合併生效後,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十分後,買賣將僅以合併股份進行,而現有股份的現有股票將繼續作為法定所有權的有效憑證,並可隨時換領合併股份的新股票,惟將不獲接納作交付、買賣及交收用途。 預期時間表 實施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預期時間表載列如下。預期時間表須視乎股東特別大會的結果而定,並假設股份合併的所有條件將會達成或獲豁免而編製,故僅作指示用途。預期時間表如有任何變動,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事項 日期及時間 寄發載有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日期.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星期四)或之前 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而遞交過戶文件的最後日期及時間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 為釐定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 而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 六月三十日(星期二) (括首尾兩日) 遞交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 的最後日期及時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日)下午二時十五分 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的記錄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 股東特別大會預期日期及時間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二時十五分 以下事項須待本公告所載實施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因此有關日期僅屬暫定。在上述前提下,即使當日為惡劣天氣交易日,以下時間表(括但不限於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生效日期)將維持不變。 事項 日期及時間 股份合併的生效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 開始以現有股票免費換領合併股份新股票的首日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合併股份開始買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 (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以每手4,000股現有股份(以現有股票形式) 買賣現有股份的原有櫃位暫時關閉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以每手500股合併股份(以現有股票形式) 買賣合併股份的臨時櫃位開放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以每手10,000股合併股份(以新股票形式) 買賣合併股份的原有櫃位重新開放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生效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合併股份(以新股票及現有股票形式) 開始並行買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指定經紀開始在市場上提供 合併股份碎股對盤服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指定經紀停止在市場上提供 合併股份碎股對盤服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 以每手500股合併股份(以現有股票形式) 買賣合併股份的臨時櫃位關閉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十分 合併股份(以新股票及現有股票形式) 並行買賣結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 (星期四)下午四時十分 免費換領合併股份新股票的 最後日期及時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日 (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 本公告內所有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本地日期及時間。上文所載預期時間表僅作指示用途,可能會有所變動。預期時間表如有任何變動,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釐定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東名冊登記手續,期間不會辦理股份過戶登記。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為確定股東就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一般事項 股份合併須待(其中括)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普通決議案及上市委員會批准合併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 本公司將召開及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供股東考慮並酌情批准(其中括)股份合併。載有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進一步詳情連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星期四)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務請注意,股份合併須待本公告「股份合併的條件」一段所載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因此,股份合併可能會或不會進行。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如彼等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 (2)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透過配售代理按盡力基準按每股配售股份幣0.046元的配售價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184,567,600股現有股份,而該等承配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配售協議 日期: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交易時段後) 訂約方: (a) 本公司(作為發行人);及 (b) 華業證券有限公司(作為配售代理)。 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本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配售代理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配售協議的主要條款 配售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配售股份 配售代理已有條件同意按盡力基準促使合共不少於六名承配人認購合共184,567,600股現有股份。184,567,600股配售股份相當於(i)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922,838,000股現有股份的20%;及(ii)假設本公司的股本架構於完成前並無進一步變動,經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107,405,600股現有股份約16.67%。配售事項項下配售股份的最高總面值將約為幣1,845,676元。 配售價 每股配售股份幣0.046元的價格乃由本公司與配售代理經公平磋商後釐定,當中已參考股份於聯交所的現行市價。配售價較: (i) 按聯交所於配售協議日期所報每股現有股份收市價幣0.057元折讓約19.30%;及 (ii) 按聯交所於緊接配售協議日期前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所報每股現有股份平均收市價幣0.055元折讓約15.75%。 配售佣金 配售代理將收取配售佣金,金額相當於配售價乘以配售代理成功配售的實際配售股份數目的款項之2%。配售佣金乃由本公司與配售代理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承配人 配售代理將按盡力基準向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配售或促使配售配售股份,而該等承配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如適用)均為獨立第三方。預期緊隨配售事項後,概無承配人將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 配售股份的地位 配售股份於發行及繳足後,彼此之間以及與配售股份配發及發行日期當時已發行的現有股份在所有方面將享有同等地位。 一般授權 配售股份將根據股東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授予董事配發、發行及處理新股份的一般授權發行,惟最多不得超過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日期已發行股本的20%。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有922,838,000股已發行現有股份,而董事獲授權根據一般授權配發、發行及處理最多184,567,600股現有股份。於本公告日期,概無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因此,配售事項毋須取得股東批准。 上市申請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 配售協議的條件 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完成配售配售股份須待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或同意批准(須待配售股份配發及╱或寄發股票後)所有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 倘上述條件未能於最後截止日期中午十二時正或之前達成,配售協議將告終止,而本公司或配售代理概不得就損害賠償、補償或其他方面向對方提出任何申索,惟本公司仍須負責支付配售協議所述的任何成本、收費及開支。 配售事項完成 配售事項完成將於緊隨收到聯交所授出的上市批准後第三個?業日或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可能協定的較後日期落實。 終止 倘於完成日期上午九時正前任何時間,配售代理合理認為配售事項的成功將會或可能因以下事項而受到不利影: (i) 本公司於配售協議中作出的保證、聲明及承諾有任何重大違反;或(ii) 股份於聯交所暫停買賣或上市超過七個交易日(與配售事項有關除外);或 (iii) 頒佈任何新法律或規例,或現有法律或規例有任何變動,或其詮釋或應用有任何變動;或 (iv) 發生任何政治、軍事、工業、金融、經濟或其他性質的事件、發展或變動(不論是否屬本地、全國或國際性,或是否構成於配售協議日期之前、當日及╱或之後發生或持續的一連串事件或變動的一部分,並括與現有事態發展有關的事件或變動,亦不論是否與上述任何事項屬同類性質),而導致或可能預期導致政治、經濟或股票市場狀況出現重大不利變動;或 (v) 由於特殊金融情況或其他原因,聯交所或本公司證券買賣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對證券買賣全面施加任何暫停、停牌或重大限制;或(vi) 香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稅務出現變動,或實施外匯管制,而將會或可能對本公司以其身份造成重大不利影, 則在任何該等情況下,配售代理可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配售協議而毋須對本公司承擔責任,惟有關通知須於完成日期上午九時正前送達。 配售事項的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生豬育種及屠宰以及銷售豬肉製品、銷售及分銷管道系統產品,以及提供有關設計、應用、實施及安裝的技術諮詢服務。 董事相信,配售事項乃本公司籌集額外資金的良機,同時可擴大本公司的投資基礎及加強其財務狀況。 配售事項的最高所得款項總額預期約為幣8,490,110元。經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後,配售事項的最高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幣8,220,000元(「所得款項淨額」)。 本公司擬按以下方式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 所得款項淨額的20%(約幣1,644,000元)將用作一般?運資金,以支持本集團的日常?運及持續業務發展;及 ? 所得款項淨額的80%(約幣6,576,000元)將用於向海外及國內供應商採購冷凍肉類,以開展及擴展本集團於香的本地冷凍肉類貿易業務。 董事認為,配售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過去十二個月的集資活動 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過去十二個月並無進行任何其他集資活動。 對本公司股權架構的影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有922,838,000股已發行現有股份。下表載列(僅供說明用途)本公司於以下情況的股權架構:(i)本公告日期;(ii)緊隨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後,乃假設所有配售股份獲悉數配發及發行及假設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於完成前並無其他變動;及(iii)緊隨股份合併生效後,乃假設所有配售股份已獲配發及發行,以及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並無其他變動(股份合併除外): 緊隨配售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 配發及發行後 緊隨股份合併生效後 現有股份 概約持股 現有股份 概約持股 合併股份 概約持股 數目 百分比 數目 百分比 數目 百分比 公眾股東 922,838,000 100.00% 922,838,000 83.33% 115,354,750 83.33%– – 承配人 184,567,600 16.67% 23,070,950 16.67% 總計 922,838,000 100.00% 1,107,405,600 100.00% 138,425,700 100.00% 由於完成須待配售協議所載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故配售事項可能會或不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二零二五年股東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舉行的股東週年週年大會」 大會,會上(其中括)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權 「章程細則」 指 不時修訂之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業日」 指 香持牌銀行一般於其正常?業時間內開門?業 的日子(不括星期六、星期日及任何於上午九時 正至下午五時正期間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 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的日子) 「中央結算系統」 指 由香結算建立及?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指 建議將股份每手買賣單位由4,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10,000股合併股份 「本公司」 指 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 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號:1340) 「完成」 指 根據配售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配售事項 「關連人士」 指 具上市規則賦予之相同涵義 「合併股份」 指 股份合併生效後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幣0.08 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東特別大會」 指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並酌情批准(其中括) 股份合併 「現有股份」 指 股份合併生效前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幣0.01 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 「一般授權」 指 股東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的一 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超過本公司於二 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通過批准該授權的相關決 議案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20%的新股份 「香結算一般規則」 指 規管使用香結算服務的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訂、補充及╱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在文義允許 的情況下括香結算運作程序規則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幣」 指 幣,香的法定貨幣 「香結算」 指 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結算運作程序 指 香結算有關中央結算系統運作及功能不時生效規則」 的制度、程序及行政或其他規定的運作程序規則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連,且並非與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一致行動(定義見 收購守則)的第三方 「上市委員會」 指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最後截止日期」 指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或配售代理與本公司可能協定的較後日期) 「承配人」 指 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促使認購任何配售股份的 任何專業、機構及╱或其他投資 「配售事項」 指 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條款按盡力基準配售配售 股份 「配售代理」 指 華業證券有限公司,一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 發牌可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 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 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法團 「配售協議」 指 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就配售事項訂立日期為二零二 六年五月二十日的有條件配售協議 「配售價」 指 每股配售股份幣0.046元 「配售股份」 指 本公司將予配發及發行並根據配售事項配售的最 多184,567,600股現有股份 「股份」 指 現有股份,或按文義所指,合併股份 「股份合併」 指 建議按每八(8)股已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為一(1)股合併股份的基準進行股份合併,並透過不計及所有 由此原本將產生的零碎合併股份,將本公司已發 行股本中的合併股份數目向下約整至最接近整數 「股東」 指 股份的登記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購守則」 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並經不時修訂、 補充及╱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公司收購及合併守 則》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章正華 香,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章正華先生及向元女士為執行董事;王貴平博士、黃瑞林先生及羅明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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