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铁建(01186):海外监管公告 -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3:45:4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铁建:海外监管公告 -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铁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 30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25年 12月 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683号”注册生效。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人民币 30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期限为 15年,品种二债券期限为 20年。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金额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2.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代码:245190.SH,债券简称:26铁建 K1;品种二债券代码:245191.SH,债券简称:26铁建 K2。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sti
付的风险极小。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 4,269.55亿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9.5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9.97%);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22.25亿元(2023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一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7.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90%-2.9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00%-3.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票面利率及初始利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5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2025〕27号)来确定,并以本期债券上市公告披露为准。

9.本次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

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债券集中竞价交易平台与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3.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公司、中国铁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于 2025年 3月 27日-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 (含人民币 300亿元)的公司债券,即“中国铁建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 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人、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 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 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网下询价日(T-1日)2026年 5月 21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 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发行起始日 (T日)2026年 5月 22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日期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人全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5年 12月 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83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0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金额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期限为 15年;品种二债券期限为 20年。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6年 5月 25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7年至 2041年间每年的 5月 25日。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7年至 2046
日期发行安排
2026年 5月 20日 (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26年 5月 21日网下询价
日期发行安排
(T-1日)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6年 5月 22日 (T日)发行首日、发行起始日 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 载《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簿记管理人向获得本期债券配售的 代认购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2026年 5月 25日 (T+1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 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投资者
本次利率询价对象/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90%-2.9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00%-3.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T-1日),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发送《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建档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具体询价办法如下: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6年 5月 21日(T-1日)15:00-18:00之间提交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3547;
咨询电话:010-60834384;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22日(T日)、202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年 5月 25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6年5月21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确定认购数量并自行下载《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可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簿记管理人向对应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配售为准);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七)缴款
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由簿记管理人于2026年5月22日(T日)向其发送《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确认及缴款通知书》。《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6年5月25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6铁建K1认购资金”或者“26铁建K2认购资金”。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010-6083 3032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号东院
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联系人:陈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号东院
联系电话:010-5268 8905
传真:010-5268 8928
邮政编码:100855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朱军、邸竞之、张继中、张博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层
联系电话:010-6083 3585、010-6083 3367
传真:010-6083 3504
邮政编码:100026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王雯雯、赵业、李振、陈凯鑫、赵伦琪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9层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联系电话:010-56051868、010-56051994
传真: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6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郭允、李晓晨、张玮、陈小东、向河伟、丁子喻、史翰东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杨杰、雷磊、周大川、龙飞、王昱昊、王刚、李博文、姚熠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奥南五号大厦 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喻珊、纳沁、蒋晨昱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号恒奥中心 C座 6层
联系电话:010-88013894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刘宇昕、李洋、郭飞蒙、蔺国桢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联系电话:010-58377838
传真:010-56513101
邮政编码:100045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号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联系人:邹颖、单雪枫、贾东霞、冯佳慧、何玉洁、余媛、高培舒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8号富华大厦 E座 4层
联系电话:010-65546328
传真:010-65546309
邮政编码:100010


附件一: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15年期 (利率区间:1.90%-2.9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联席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联席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
%%%%%%%
20年期 (利率区间:2.00%-3.0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联席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联席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
%%%%%%%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余专业机构投资者需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此表参与 认购的,务必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6年 5月 21日(T-1日)15:00-18:00间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3547;咨询电话:010-60834384;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计算。 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本 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 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 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申购 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 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 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      

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 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 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 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 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 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 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 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 7、认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接受返费、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认购人承诺遵循审慎原则进行合理认购,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通过合谋 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 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认购人为资管产品的,认购人承诺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 行为。 9、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 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 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 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及簿记管理 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2、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购人承诺 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万元;
2、最近 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
3、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债券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应急处置手册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制定发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簿记建档发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簿记建档过程中,如出现如下系统故障,应当参照处理。

若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采用线下向主承销商认购方式,由主承销商录入认购订单。

若簿记管理人端出现接入故障,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16:00后发生的,该场发行可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若簿记建档系统本身出现故障,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公司将启动应急预案,紧急修复并完成通报与上报。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16:00后发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受影响的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当日所有发行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线下簿记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有关规定进行。发行人、承销机构、投资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业务规则开展簿记建档业务。

实施簿记建档发行应急处置的,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底稿存档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为簿记建档发行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服务支持,联系电话:021-68601934、021-68601989。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