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瑞慈医疗(01526):自愿性公告 - 拟根据股份回购授权回购股份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ICI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26) 自願性公告 擬根據股份回購授權回購股份 本公告由瑞慈醫療服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獲本公司股東(「股東」)於2025年6月19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一般授權,可回購最多不超過本公司於2025年股東週年大會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括本公司庫存股)的10%(「股份回購授權」)。 董事會通過一項決議案,批准本公司在股份回購授權範圍內以自有資金(不括本公司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所籌集的任何所得款項)回購股份,回購總金額不超過幣1億元(「股份回購」)。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至本公司將於2026年舉行之應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止。本公司擬將所購回的股份作為庫存股處理,未來可根據需要予以註銷、出售或轉讓(括根據股權激勵計劃進行轉讓)。 對未來發展前景的堅定信心以及本公司的股票市場表現及估值。董事會認為,本公司股份的當前市值已低於其內在價值。為有效維護本公司的價值及全體股東的權益,以及傳遞管理層對本公司長期發展的信心,董事會建議實施股份回購。 董事會認為,股份回購不僅體現了對本公司內在價值的高度認可,亦彰顯了對業務長遠前景的充足信心。此舉終將推動本公司的價值認同,為股東創造長期而穩定的回報,而這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本公司將遵照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以及所有適用的法例及規例進行建議股份回購。 建議股份回購將不會導致公眾人士所持本公司股份數目減至低於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最低公眾持股量。敬請股東及潛在投資垂注,本公司將因應市況行使股份回購授權,行使與否乃由董事會全權釐定。股份回購的時間、數目或價格並無固定計劃。 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必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瑞慈醫療服務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方宜新 中國香,2026年5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四名執行董事,即方宜新醫師、梅紅醫師、方浩澤先生及林曉穎女士;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姜培興先生、黃斯穎女士及田文果先生組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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