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更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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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3:45: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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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石化炼化工程:(更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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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02386 |
| 不適用 |
| 不適用 |
| (更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
| 2026年5月20日 |
| 更新公告 |
| 更新除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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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期 |
| 普通股息 |
| 2025年12月31日 |
| 2025年12月31日 |
| 股 0.104 RMB
每 |
| 2026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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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KD, 金額有待公佈 |
| 有待公佈 |
| 2026年6月9日 |
| 2026年6月10日 16:30 |
| 至
由 2026年6月11日 2026年6月15日 |
| 2026年6月15日 |
| 2026年7月17日 |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 1712-1716號舖
合和中心17樓
皇后大道東183號
灣仔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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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派之股息所適用之代扣所得稅(包括股東類型及適用的稅率)載列於下表。此外,如H
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高於10%但低於2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
司將按相關稅收協議實際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進一步詳情請見公司日期為
2026年3月15日的年度業績公告 - “股息分派方案 ”部分及日期為2026年5月15日的通函
- ”四、2025年末期股息及特別股息分派方案“。 | | |
|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如H股股東為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股東(包括香港中央結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
人或受託人、其他組織及團體),
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
業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
如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以及其他與中國簽訂10%股息稅率
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或如H
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10%
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
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
繳個人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20%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20%
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
民、與中國並沒有簽訂任何稅收協
議的國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
況下,本公司將按20%稅率代扣代
繳個人所得稅。
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 對於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
20%
通投資公司H股股票 通投資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紅
利,公司對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
基金按照2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
對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
稅,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
納。 | | |
| | 稅率 |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
| | 10% | 如H股股東為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
股東(包括香港中央結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
人或受託人、其他組織及團體),
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
業所得稅。 |
| | 10% | 如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
以及其他與中國簽訂10%股息稅率
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或如H
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10%
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
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
繳個人所得稅。 |
| | 20% |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20%
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
民、與中國並沒有簽訂任何稅收協
議的國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
況下,本公司將按20%稅率代扣代
繳個人所得稅。 |
| | 20% | 對於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
通投資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紅
利,公司對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
基金按照2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
對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
稅,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
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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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適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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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適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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