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赣锋锂业(01772):(1)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举行的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派付末期股息之进一步资料及(3)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变更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1772) (1)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舉行的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 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2)派付末期股息之進一步資料 及 (3)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變更及董事委員會組成變更 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已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新余市水區陽光大道2618號贛鋒鋰電綜合樓805會議室舉行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度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 茲提述日期均為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之股東週年大會通函(「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以及日期均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五日的補充通函(「補充通函」)及補充通告(「補充通告」)。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39(5)條,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宣佈股東週年大會上投票表決的結果。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及補充通函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會議出席情況 於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為2,096,694,404股,其中括1,613,593,699股A股及483,100,705股H股,即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投票贊成或反對於會上提呈的決議案的股份總數。於股東週年大會當日,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上市規則定義的庫存股份(括任何持有或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的庫存股份)且並無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行使有關庫存股份的投票權,亦無持有任何待註銷並就股東週年大會目的而將其排除在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外的購回股份。Futu Trustee Limited(本公司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受託人)及託管賬戶(其受益人為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承授人),持有4,202,150股H股未歸屬的附表決權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的0.2004%),其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7.05A條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所有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上文所披露外,依據上市規則,概無股東被要求於股東週年大會放棄投票。 概無其他方於通函及補充通函表示擬於股東週年大會對任何提呈的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規定須放棄投贊成票。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進行投票的股東及股東委託代表共計1,810人(括親自或委託代表出席現場會議及網絡投票),持有股份共計808,566,602股,佔本公司股份總數的38.5639%。本公司執行董事李良彬先生、王曉申先生、沈海博先生及黃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王金本先生、黃浩鈞先生、徐建章先生及徐光華先生出席了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執行董事李承霖先生、非執行董事羅榮女士及職工董事廖萃女士因其他公務原因未能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週年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以下為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決議案的投票結果:
上述股東週年大會的提呈決議案全文載於通函及補充通函。 派付末期股息之進一步資料 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派發詳情如下: 本公司將於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後兩個月內(於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或之前)向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息人民幣1.50元(含稅)(「現金股息」)。本公司預計將於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向前述股東派發現金股息。 為釐定有權收取現金股息的H股股東名單,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將於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至2026年6月1日(星期一)(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H股股份過戶登記事宜。凡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有權收取現金股息。 為符合資格收取現金股息,有關H股的所有過戶文件須不遲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辦理登記手續。 根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以人民幣向股東宣派股息,H股股息以幣支付。幣支付實際金額將按照股東週年大會批准分派股息日期(即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前一週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換幣平均基準匯率(即人民幣1元兌1.144851元)計算,即每10股H股現金分紅1.71727元(含稅)。 稅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所得稅法」),非居民企業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為10%。為此,任何以非個人企業名義,括以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股份皆被視為由非居民企業股東(定義見企業所得稅法)所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將在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後,向該等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 任何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上的依法在中國境內註冊成立,或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居民企業(定義見企業所得稅法),倘不希望由本公司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須適時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呈交中國執業 律師出具的認定其為居民企業的法律意見書(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及相關文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於2011年6月28日頒佈的《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通知」),在香發行股份的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派發的股息,一般須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然而,各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本身的所得稅率視乎其居住國家與中國的相關稅收協議而有所不同。據此,在向於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個人股東派發股息時,本公司將預扣10%的股息作為個人所得稅,除非相關稅務法規、稅收協議或通知另有規定。 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能及時確定或錯誤確定而引致的任何索償或對代扣代繳機制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或受理。 深股通投資利潤分配事宜 對於聯交所投資(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深交所A股股票(「深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對於深股通投資中屬於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議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於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向本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議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按已徵稅款和根據稅收協議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深股通投資股權登記日、現金股息派發日等其他安排與本公司A股股東一致。 股通投資利潤分配事宜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交所投資(括企業和個人)投資聯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股通」),其現金紅利以人民幣派發。股通投資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公司H股股東一致。相關稅收政策根據《關於滬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關於深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通過滬通、深通投資本公司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通、深通投資本公司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徵稅。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建議股東向彼等的稅務顧問諮詢有關擁有及處置本公司股份所涉及的中國、香及其他國家(地區)稅務影的意見。 監票與律師見證情況 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為本次股東 週年大會的監票人。 本次股東週年大會由漢坤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的律師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股東週年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週年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變更及董事委員會組成變更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3月23日及2026年3月30日的公告(「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i)徐光華先生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以及(ii)建議委任劉崇亮先生(「劉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如公告及通函所披露,劉先生的任期將自其經股東會選舉產生之日生效。 由於股東在股東週年大會上已正式通過委任劉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決議,其委任將於2026年5月20日正式生效,並於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結束(連選連任除外)。有關劉先生的履歷及其他資料,請參閱通函。 劉先生已確認(i)其符合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的獨立性因素;(ii)其過去或現在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無任何財務或其他權益並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無任何關連,及(iii)其於獲委任之時並無其他可能會影其獨立性的因素。 於本公告日期,除該通函所披露外,劉先生(i)並無於本公司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職務;(ii)於過去三年並無於其證券於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i)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及(iv)並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的股份中擁有任何根據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的權益。除所披露外,概無其他有關委任劉先生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 於劉先生之委任後,徐光華先生由於其任期屆滿,已退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及審計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5月20日生效。徐光華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退任之其他事宜須敦請股東及聯交所垂注。 董事會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徐光華先生任職期間對本公司治理提升方面所作出的貢獻。 徐光華先生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後,劉先生已獲委任為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及審計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5月20日生效。 承董事會命 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良彬 中國?江西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本公司執行董事李良彬先生、王曉申先生、沈海博先生、黃女士及李承霖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羅榮女士;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王金本先生、黃浩鈞先生、徐建章先生及劉崇亮先生;以及本公司職工董事廖萃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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