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越秀服务(06626):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補充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補充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補充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補充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626) 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 茲提述(i)越秀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通函(「股東週年大會通函」)及通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當中載列股東週年大會的時間及地點,並載有將於股東週年大會提呈以供考慮及批准的決議案;及(ii)本公司日期為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王建輝先生及張成皓先生各自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以及董事會(「董事會」)委任李慧女士及徐健輝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李慧女士及徐健輝先生各自須於其獲委任後的本公司首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接受本公司股東重選。因此,李慧女士及徐健輝先生均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彼等符合資格並願意於上述大會上膺選連任。 茲補充通告股東週年大會將按原定計劃於二○二六年六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香灣仔謝斐道238號香諾富特世紀酒店B3層宴會廳1-4舉行。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的所有決議案將維持不變,並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以供本公司股東考慮及批准。除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的決議案外,股東週年大會上亦將考慮並酌情批准下列補充決議案: 補充普通決議案 3. 重選本公司董事(「董事」): ? (e) 重選李慧女士為執行董事;及 (f) 重選徐健輝先生為執行董事。 承董事會命 越秀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余達 香,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註: 1. 有關李慧女士及徐健輝先生的履歷詳情以及董事會就重選彼等為執行董事的推薦建議,請參閱本補充通告隨附的附錄。 2. 為釐定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股東名冊將於二○二六年六月二日(星期二)至二○二六年六月五日(星期五)(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不會進行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填妥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在不遲於二○二六年六月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遞交至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進行登記。股東週年大會的記錄日期將為二○二六年六月五日(星期五)。 3. 為釐定收取建議末期股息的權利,本公司將於二○二六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至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進行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收取建議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在不遲於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遞交至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進行登記。末期股息預期將於二○二六年七月八日(星期三)或前後派付予於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 4. 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任一名或以上(如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人士為其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或延會),並於會上投票。 5. 本補充通告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適用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亦可在本公司網站(www.yuexiuservices.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下載。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或延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截止時間」)填妥、簽署及交回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 6. 任何擬委派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的股東,倘尚未交回本公司於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發出的代表委任表格(「原代表委任表格」),則只須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在此情況下,毋須交回原代表委任表格。任何已交回原代表委任表格的股東,務請注意:(i) 倘股東在截止時間前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其先前交回的原代表委任表格將被撤銷及取代。股東交回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倘已填妥)將被視作有效的代表委任表格;及(ii) 倘股東未在截止時間前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其交回的原代表委任表格(倘已填妥)將被視作有效的代表委任表格。根據原代表委任表格所委派的代表將有權根據股東先前給予的指示或按其酌情權(倘並無獲有關指示)就股東週年大會上妥為提呈的任何決議案(括上文所載的建議補充決議案)進行投票。 7. 本補充通告應與股東週年大會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一併閱讀及考慮。有關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考慮及批准的其他決議案及其他相關事宜的詳情,請參閱股東週年大會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於本補充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 執行董事: 李慧、徐健輝及張勁 非執行董事: 江?雄(主席)及楊昭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誠明、許麗君及梁耀文 附錄 履歷詳情 李慧女士 李女士,47歲,自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亦自二○二三年七月七日擔任本公司財務總監,負責財務及預算管理以及資本運作。李女士於加入本集團之前,在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產」,一間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擁有逾10年的財務管理經驗。於二○○一年八月至二○○八年一月,李女士於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廣州分所(當時的名稱)審計部任職,最後任職審計經理。李女士於二○○八年十一月加入越秀地產財務部擔任財務經理,於二○一六年八月晉升為財務部副總經理。彼自二○二一年五月一直擔任越秀地產財務(金融)管理中心總經理,負責財務報告及數據控制、融資及資本管理以及預算及稅務規劃等多項職能。 李女士自二○○三年十二月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該協會」)的註冊會計師,並自二○一○年一月為該協會的非執業會員。李女士於二○○一年六月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英語(國際商務)。 作為執行董事,李女士負責本集團的整體財務戰略規劃、財務及預算管理、資本市場及投資關係工作。 李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初始任期自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計為期三年。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內有關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重選或輪席告退的條文,李女士將不會就其擔任執行董事而向本公司收取任何酬金。 除本附錄所披露外,於本補充通告日期,李女士: (1) 概無於本集團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2) 於緊接本補充通告日期前過去三年概無於其證券於任何香或海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3) 與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分別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及 (4) 並無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關股份(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擁有任何權益。 徐健輝先生 徐先生,54歲,自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二○二五年三月擔任本公司主要附屬公司廣州越秀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越秀物業發展」)的副總經理,並自二○二五年六月兼任越秀物業發展財務運?中心總經理。於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二○○六年五月,徐先生先後於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城建開發集團」)的財會部及房產事業部任職,最後擔任會計經理。其後,彼於二○○六年六月至二○○七年十一月同時擔任(a)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廣州越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越秀」,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廣州越秀集團」);及(b)廣州城建開發集團的財務部經理。隨後於二○○七年十一月至二○○九年十二月,彼擔任廣州越秀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長,並於二○○七年十二月至二○○九年十二月兼任廣州越德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於二○○九年十二月至二○一一年十一月,彼擔任高力電池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此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至二○一四年六月,彼任職於越秀地產瀋陽區域公司,擔任總經理助理,並於二○一四年七月至二○一六年八月調任至越秀地產廣州區域公司,擔任總經理助理及財務總監。於二○一六年八月至二○二五年三月,徐先生任職越秀地產附屬公司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先後擔任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總監及財務(金融)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徐先生曾於廣州越秀集團及本集團擔任多項職務,在財務及運?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徐先生於一九九四年六月取得中國廣東財經大學(前稱廣東商學院)的經濟學學士學位。彼亦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在中國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 作為執行董事,徐先生負責本集團的運?管理、住宅物業管理、數智化管理工作。 徐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初始任期自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計為期三年。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內有關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重選或輪席告退的條文,徐先生有權根據服務合約收取酬金每年約人民幣 876,000元(乃由董事會考慮徐先生的背景、經驗、資歷以及彼將於本集團承擔的職責及責任並參照現行市場費率後釐定)。於各已完結服務年度後,徐先生將有權收取由董事會參照本集團財務表現及徐先生個人表現而可能釐定的酌情表現花紅。 除本附錄所披露外,於本補充通告日期,徐先生: (1) 概無於本集團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2) 於緊接本補充通告日期前過去三年概無於其證券於任何香或海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3) 與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分別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及 (4) 並無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關股份(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擁有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任何規定須予披露的有關李女士及徐先生的資料,亦無有關李女士及徐先生的其他事項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推薦意見 經檢視董事會組成,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提名李女士及徐先生供董事會向本公司股東推薦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進行重選。 有關上述提名,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亦考慮彼等各自預期對董事會的貢獻及彼等對其職位的承擔、用人唯才原則,以及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所載的多方面因素,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教育背景、種族、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年資。因此,董事認為,於本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所載補充決議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並建議本公司全體股東投票贊成該等即將在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補充決議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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