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通通AI社交(00628):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股东代表委任表格
(附註c) 為本人╱吾等之代表 ,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三)下午三時三十分於香港上環永樂街93-103號協 成行上環中心3樓舉行之大會及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吾等表決。 (附註d) 請在適當欄內加上(「?」)記號以指示 閣下之投票意向 .
附註: a. 請以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請列明所有聯名持有人之姓名。 b. 請填上以 閣下名義登記之股份數目。如無填上數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所有以 閣下名義登記之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有關。 c. 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如 閣下擬委派大會主席以外之人士為代表,請將「大會主席或」字樣刪去,並在空欄內填上所擬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 址。 d. 閣下如欲投票贊成上述任何決議案,請在「贊成」欄內加上「?」號。 閣下如欲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請在「反對」欄內加上「?」號。倘本代表委任表格已 正式簽署及交回,惟並無就任何所提呈決議案作出明確指示,則受委代表可就所有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或倘並無就提呈之特定決議案作 出明確指示,則受委代表將就該提呈之特定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受委代表亦有權就任何於大會上妥為提呈而未於召開大會通告載述之 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e. 倘屬聯名持股,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聯名持有人簽署,而當中任何一名持有人均可親身或委派代表就有關股份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 者,惟倘超過一名聯名持有人出席大會,則排名首位之人士作出之投票(不論親身或透過委派代表)方獲接納(而其他聯名持有人作出之投票將不予接 納),而就此而言排名之先後次序乃根據有關聯名持有人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之排名先後次序而定。 f.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本公司股東或其正式書面授權之授權代表簽署,或倘股東為法團,則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由公司負責人、授權代表或其他授權人 士親筆簽署。 g. 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任何已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授權書或授權文件之核證副本,最遲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 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方為 有效。 h. 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將會視作 被撤銷。 i.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j. 所提呈決議案之全文載於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的大會通告。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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