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0029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4日 16:56:30 中财网
原标题:新疆交建: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2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五街新疆交通智能科技大厦18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彤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6,950,7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9,751,172股的44.80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9,32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9,751,172股的30.0541%。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3人,代表股份107,630,7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9,751,172股的14.7490%。

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22人,代表股份43,080,7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9,751,172股的5.9035%。

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66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2998%;反对2,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34%;弃权2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7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9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4.6860%;反对2,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313%;弃权2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5826%。

(二)审议并通过《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23,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494%;反对2,0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20%;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28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3,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5.0625%;反对2,0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207%;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2168%。

(三)审议并通过《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0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427%;反对2,0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69%;弃权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3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3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5.0115%;反对2,0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578%;弃权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2307%。

(四)审议并通过《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37,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537%;反对2,0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23%;弃权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2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67,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5.0950%;反对2,0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228%;弃权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1822%。

(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23,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495%;反对2,0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315%;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19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3,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5.0630%;反对2,0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926%;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1444%。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0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8.4864%;反对4,8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1.4786%;弃权1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35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3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88.5127%;反对4,8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11.2215%;弃权1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2658%。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645,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6007%;反对1,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3792%;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2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75,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6.9699%;反对1,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2.8776%;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1525%。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78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143,254股的98.0910%;反对1,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143,254股的1.7760%;弃权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143,254股的0.133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93,254股的79.4017%;反对1,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93,254股的19.1635%;弃权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93,254股的1.4348%。

关联股东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694,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099%;反对2,0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29%;弃权2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67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24,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4.7626%;反对2,0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272%;弃权2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5102%。

(十)审议并通过《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56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2690%;反对2,1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589%;弃权2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72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9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4.4525%;反对2,1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5.0008%;弃权2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5466%。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1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453%;反对2,0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51%;弃权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29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4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5.0310%;反对2,0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441%;弃权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2249%。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107,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8.5187%;反对4,7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1.4606%;弃权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20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37,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88.7583%;反对4,7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11.0845%;弃权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1571%。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66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005%;反对2,0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43%;弃权2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75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9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4.6914%;反对2,0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383%;弃权2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5703%。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37,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99.3536%;反对2,0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6256%;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26,950,741股的0.020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67,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95.0946%;反对2,0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4.7481%;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080,741股的0.15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王燕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