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鼎股份(60111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近日,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经营发展的需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亚特新材银行授信事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司部2026人保0148),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亚特新材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7,701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对亚特新材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详见公告:2026-013)。 本次担保事项在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3、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4、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9579R 5、成立日期:2003年03月06日 6、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化纤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司部2026人保0148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3、保证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7,701万元 6、保证担保期限: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8年5月25日。 7、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发生期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亚特新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5,75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8%,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6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