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宏光半导体(06908):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举行之二零二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GSEMICONDUCTORLIMITED 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08) 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舉行之 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結果 在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舉行之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之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全部提呈決議案已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有關決議案之全文請參閱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所提呈之全部決議案(「決議案」)投票結果如下:票數(%)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1 省覽及考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554,655,731 0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 100.00% 0.00%報告及本公司之核數師(「核數師」)報告。 省覽及考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 告。 2 重選董事及釐定董事之薪酬 (a) 重選鄒海燕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54,655,731 0 100.00% 0.00% (b) 重選蕭妙文先生,MH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54,655,731 0 100.00% 0.00% (c)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之薪酬。 554,655,731 0 100.00% 0.00% 票數(%)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3 續聘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核數 554,655,731 0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彼等之酬金。 100.00% 0.00% 4 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超過於本 554,655,731 0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之新股份。 100.00% 0.00% 5 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以供購回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 554,655,731 0過當日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之股份。 100.00% 0.00% 6 藉著加入本公司購回之股份總數,以擴大授予董事會以 554,655,731 0配發、發行及處理新股份之一般授權。 100.00% 0.00% 特別決議案 7 批准對現行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訂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554,655,731 0的建議修訂並採納本公司第三份經修訂及重訂的組織章 100.00% 0.00%程大綱及細則,以取代及排除本公司現有第二份經修訂 及重訂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由於上述第1至6項決議案各自之贊成票數均達50%以上及上述第7項決議案之贊成票數達75%以上,故所有決議案均已在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正式通過。 於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當日,股份總數為1,171,854,481股,即賦予本公司股東(「股東」)有權出席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決議案的股份總數。任何股東於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進行投票時均不受任何限制。 概無任何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但依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須放棄投票贊成決議案。此外,概無任何人士曾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中表示有意於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表決反對任何決議案或就任何決議案放棄表決權。誠如通函所述,概無股東須依上市規則於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監票員,負責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的點票工作。 全部董事包括徐志宏博士、趙奕文先生、李陽先生、鄒海燕先生、蕭妙文先生,MH及劉皖文女士,已親身或透過電子方式出席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 承董事會命 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徐志宏博士 香港,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徐志宏博士、趙奕文先生及李陽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鄒海燕先生、蕭妙文先生,MH及劉皖文女士。 本公佈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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