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RUE PARTNER(08657):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RUE PARTNER CAPITAL HOLDING LIMITED (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657)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謹此通告True Partner Capital Holding Limited(「本公司」)謹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假座香中環皇后大道中5號衡怡大廈9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省覽並採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或各為一名「董事」)及本公司核數師報告。 2. (a) 重選Tobias Benjamin Hekster先生為執行董事。 (b) 重選陳恒輝先生為執行董事。 (c) 重選呂偉良先生為執行董事。 (d) 重選林昇鴻先生為執行董事。 (e) 重選胡偉亮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f) 重選黃曉鑌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g) 重選黃達強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h) 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各董事的酬金。 3.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本公司決議案(不論是否經修訂): 「動議委任久安(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為本公司核數師,以填補大信梁學濂(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退任後的空缺,並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以及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本公司核數師的酬金。」 4.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是否經修訂): 「動議: (a) 在遵守並依照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的規則及規例、開曼群島適用法例及經不時修訂的所有其他適用法例及下文(b)段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授予董事一般授權,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在聯交所或在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目的認可的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股份」),並在上市規則允許的情況下,決定該等購回股份是否應由本公司持作庫存股份(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或根據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予以註銷; (b) 根據上文(a)段所述授權購回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10%,而倘其後進行任何股份合併或分拆,根據上文(a)段所述授權可購回的最高股份數目佔於緊接及緊隨有關合併或分拆前後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比應維持不變;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當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決議案所載權力經由股東於股東大會通過普通決議案予以撤銷或修訂之日。」 5.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是否經修訂): 「動議: (a) 在下文(c)段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額外股份(括在上市規則允許的情況下出售或自庫存轉撥任何庫存股份),以及根據所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或結束後訂立或授出可能須行使上述權力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 (b) 上文(a)段所述授權須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內訂立或授出將會或可能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 (c) 董事根據上文(a)段所述授權配發(或自庫存轉出)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或自庫存轉出)的股份總數,除根據: (i) 供股(定義見下文); (ii) 行使本公司購股權計劃項下的購股權; (iii) 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排而需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配發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及 (iv) 根據本公司所發行任何現有可換股票據或有權認購或可轉換為股份的任何現有證券之條款,於行使認購權或換股權時發行的任何 股份,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20%(倘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後本公司股份進行任何合併 或分拆,則須作出調整);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當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決議案所載權力經由股東於股東大會通過普通決議案予以撤銷或修訂之日。 「供股」指董事於指定期間內,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的持有人,按彼等當時所持該等股份或該類別股份的比例發售股份(惟董事有權就零碎股份,或根據相關司法權區法例的任何限制或責任或香以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而取消若干股東在此方面的權利或作出董事認為必須或適當的其他安排)。」 6.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是否經修訂): 「動議待載於召開本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本通告」)的第4及5項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本通告第5項決議案所指一般授權,於董事根據有關一般授權可能配發及發行(或自庫存轉出)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及發行(或自庫存轉出)的股份總數,加入相當於本公司根據本通告第4項決議案所指一般授權購回的股份數目,惟該等股份數目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10%(倘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後本公司股份進行任何合併或分拆,則須作出調整)。」 特別決議案 7. 考慮並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以下決議案為特別決議案: 「動議批准及採納本公司第三份經修訂及重列的組識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其副本已於股東週大會上提呈,並經股東週年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以取代本公司現有組識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的全部內容及將之排除;並授權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進行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立一切必要文件,以落實採納本公司第三份經修訂及重述的組識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並負責處理於香及開曼群島的所有必要存檔事宜。」 承董事會命 True Partner Capital Holding Limited 主席 陳恒輝 香,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註: 1. 根據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股東週年大會上的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大會主席決定容許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除外)。投票結果將根據GEM上市規則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登載。 2. 任何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任另一名人士(必須為個人)作為其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而所委任的代表具有與該名股東在會上發言的相同權利。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本公司股東可委任多於一名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投票。倘委任超過一名代表,則須在有關代表委任表格內列明各委任代表就其獲委任的股份數目。 3. 代表委任表格應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簽署或核證的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須盡快及無論如何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最少48小時,送達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本公司股東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倘 閣下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撤銷。 4. 倘屬聯名登記股份持有人,則任何一位該等人士均可親身或委派代表在任何大會上就該股份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惟倘超過一位有關之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任何會議,則僅股東名冊內有關聯名持有人排名首位之出席方有權就該等股份投票。 5.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於有關期間內將不會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填妥的股份過戶文件須連同有關股票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作登記之用。 6. 倘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上午六時正懸掛或維持懸掛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則大會將會延期。本公司將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刊載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東有關重新安排的大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7. 於本通告內對日期及時間之提述均指香日期及時間。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陳恒輝先生、Ralph Paul Johan van Put先生、Tobias Benjamin Hekster先生、呂偉良先生及林昇鴻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胡偉亮先生、黃曉鑌女士及黃達強先生。 本通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通告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通告或其所載之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通告將由刊登日期計最少七天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頁內登載。本通告亦將於本公司網站www.truepartnercapital.com登載。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