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电子(001365):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含一致行动人);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相关决议。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单独计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薪酬事项;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四)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 (五)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 (六)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七)证券发行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方案;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包含单独计票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召开现场股东会时,应将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单独登记; (二)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应将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单列宣布; (三)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有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时,应由推举的一名中小投资者代表与律师和推举的另一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公司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时,除统计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外,应另行统计并单独计算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五)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时,应将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投票情况予以特别提示。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中均应说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有无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有,则应单独载明: (一)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人数; (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各方(同意、反对、弃权)票数及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会会议记录中应对中小投资者对其单独投票事项投反对票的原因予以记录(如有)。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在披露的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作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还应列明: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三)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的情况,包括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包括审议和表决的方式,对相关议案的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其中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九条 公司披露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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