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华昱高速(01823):自愿公告 建议收购目标公司100%已发行股份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備性亦無發表聲明,並表明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HUAYU EXPRESSWAY GROUP LIMITED 華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23) 自願公告 建議收購目標公司100%已發行股份 本公告乃由華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自願作出。 股份銷售協議 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Top Talent Holdings Limited(作為買方)(「買方」)與Sunmand 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作為賣方)(「賣方」)訂立有條件股份銷售協議(「股份銷售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Sunmand Limited(一間於香註冊成立的公司)(「目標公司」)的10,000股普通股,佔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100%,總代價為4,000,000元,須待股份銷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建議收購事項」)。 股份銷售協議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訂約方: (i) Sunmand Limited,為賣方 (ii) Top Talent Holdings Limited,為買方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目標公司及賣方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且與彼等概無關連的第三方。 銷售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賣方為目標公司10,000股普通股(佔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100%)(「銷售股份」)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購買價 銷售股份的購買價為4,000,000元。 付款 買方須於完成時以現金向賣方全數支付上述購買價。 先決條件 建議收購事項的完成須待以下所有條件獲達成(或任何一方書面豁免)後,方可作實: (i) 買方已信納對目標公司進行的法律及財務盡職審查的結果; (ii) 目標公司已取得香海關(「香海關」)批准,同意因股份銷售協議項下擬進行的銷售股份出售及轉讓而導致的目標公司股東變更,且該批准不附帶任何條件(本協議日期香海關發出的金錢服務經?牌照(「MSO牌照」)所附帶的任何條件除外); (iii) 賣方就賣方及目標公司作出的保證及聲明於股份銷售協議日期及完成時在各個方面均屬真實、準確且不具誤導性,猶如於完成時重複作出; (iv) 香海關、香警務處、聯合財富情報組或任何其他主管機構並無就反洗錢或反恐融資合規事宜對目標公司、其高級人員或其實益擁有人進行任何實際或潛在的調查、查詢或執法行動; (v) 目標公司已按買方接納的條款,自完成日期獲解除其為賣方或賣方任何關聯公司利益而提供的任何擔保、彌償或類似義務;及 (vi) 賣方及買方為訂立股份銷售協議及履行其於股份銷售協議項下的責任而須取得的所有必要公司授權以及任何政府或主管機構或任何其他人士的同意及批准(如適用)均已取得。 完成 建議收購事項的完成日期為上述最後一項先決條件獲達成之日後的第三個?業日(為除星期六、星期日或香公眾假期 以外的日子),或賣方與買方可能書面協定的其他日期。 目標公司的資料 目標公司持有有效MSO牌照,獲准提供付款及外匯服務,使其客戶可透過其提供本地收款及付款以及外匯服務的線上服務平台,使用其服務進行貿易結算。於本公告日期,目標公司尚未開展任何業務?運。 進行建議收購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為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本集團主要從事中國清平高速公路的建設、運?及管理。本集團亦與貴州茅台集團合作從事酒類貿易業務,並為華茅酒的獨家分銷商,以及從事釀酒及其相關業務。 誠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年報所披露,就清平高速公路而言,根據本集團與中國政府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就於中國建設、運?、管理及維護清平高速公路及其相關收費設施的權利及義務而訂立的特許經?協議,二零二六年將為最後一個運?年度。於清平高速公路歸還予中國政府後,本集團將不再擁有收費公路行業的任何運?業務。此外,鑒於中國消費市場持續萎縮,酒類產品的銷售一直緩慢。 因此,作為其持續策略檢討及長遠發展規劃的一部分,本公司認為,於有利機會出現時,審慎的做法是將業務擴展至涵蓋若干其他蓬勃業務。為推進該策略,本公司已識別到一個機會,透過建議收購事項進入一個新的業務分部,即透過目標公司從事提供持牌金錢服務,預期將產生穩定的收費收入。此舉為本公司提供一個策略性機會,以實現收入來源多元化,並把握香受規管金融服務行業的增長機遇。 一般事項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務請注意,建議收購事項的完成須待股份銷售協議所載的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建議收購事項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因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代表董事會 華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陳陽南 香,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陳陽南先生、符捷頻先生、劉寶華女士及張廷輝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林漢權先生、朱健宏先生及胡列格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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